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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郑滢吃完饭回到公司,刚坐下,部门里那个长年像花蝴蝶一样在“草丛”( 既然男人叫“花丛” ,换成女人大概就要叫“草丛” 了吧) 里打转的漂亮女孩拉了 Chris 来找我。
她闪身进来,利索地关上门,冲我迷人地一笑,“有件事情想麻烦你们两个人核实一下。上个月,你们曾经说过Nancy替你们的项目写测试方案,错误率太高以致事后需要返工?” Nancy是个单身母亲,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忙得焦头烂额,工作中难免有点心力不济,两个月前,她帮我们写的那份测试方案,二十个测试情境里一半有问题,弄得后来我们不得不重新搭起环境,核对修改,加倍费时间。有一次吃午饭,我和Chris随口发发牢骚,让她听见了。
我看看Chris,他也在看我。随后,我们点点头,但不知道她现在翻出这个来葫芦里卖什么药。
她下一个问题逼过来,“如果艾米来问你们,你们也会这么说吗?”
这一下,我们都觉得不对劲,“你什么意思?”
她又摆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我们:她正在和 Nancy合作一个项目,进展很不顺利,到现在为止,一连几个里程日期都没能按时完工。眼看老处女就要来兴师问罪,她决定“找找原因” ,一找,眼前一亮,原来是合作夥伴太差劲,她再优秀也独木难支。自己明白了这一点不算,她还要让主管也明白,於是正在准备一份书面报告,列出她搜集来Nancy工作中的各种差池,数据翔实,时间地点事件人证物证,还有累计浪费全部门多少时间,拿到法庭上都能用。她说,“我只是希望老板能了解真相,这样对其他人也有好处,一个团队不应该老是包揽工作不力的人。而且,这可能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这份工作未必适合她啊。”
我和 Chris傻眼了,但话已出口,悔之晚矣。后来,我听说,真正驱动她这个动作的是由於公司里传起谣言说年底之前很可能要再度裁员,她去马屁精那里算了一卦,发现自己在部门里的竞争力很弱,情急之下想起这个计策:爬不到别人头上去,就想办法把别人踩在脚下,结果是一样的。
下一个星期一快下班的时候,Chris敲敲我办公室的门,“艾米叫你去。” Chris 穿着鲜红的保罗衬衫--他每周一的制服,脸色却像块铅,我走过他身边时听见他轻轻说了一句“Damn” ,我一下子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十一月中旬,公司果然再度“资源重组”,好在规模不大,我们部门里只裁掉了一个人,大家事先都多少心里有数,除了 Nancy她自己。想起来实在凄凉,我们每个人都吃过她做的香蕉蛋糕和苹果派,关键时候却没有人站出来说话,相反做了帮凶。她境况不好,很需要工作,也不知道要过多久才能再找一份;可是话说回来,哪个人不需要工作呢?已经自顾不暇,还去管别人?黑锅有人背了吗,谢天谢地。
至此,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第三条,足以受用一辈子:狗,改不了吃屎。人都是动物变的,大难临头,自私自利,适者生存。什么“公平地道”,选择还不够严峻而已;什么“众志成城”,利害关系还不够明显而已;什么“光明磊落” ,环境还不够残酷而已。
想不到成长就是这样,真实而令人泄气,毫无诗情画意。
这件事情之后,我和 Chris之间的关系融洽了许多。我依然不喜欢他,觉得他夸夸其谈、贪功好赏;我知道他也还是不喜欢我,大概认为我寸土必争、斤斤计较;但我们都明白了:只要不踩你,不在背后捅刀子的,就已是好人;有人真心愿意帮忙,那叫有贵人相助。老处女有一次问我们要不要让那个挤走Nancy的女孩子来分担一点工作,我和Chris头一次心有灵犀、不费唇舌就达成一致,同仇敌忾,“不要,谢谢。” 自己多辛苦一点,无论如何好过身边有个定时炸弹。后来我们一直合作愉快,年底还联名申报了一项专利。
感恩节周末前的那一天傍晚,我把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一边烫一大堆洗好烘干的衬衫。
新闻里放到亚特兰大机场由於发现不明身份的人私闯安全区而关闭,所有航班停飞,我正拿着熨斗往一件淡蓝色的衬衫领口上喷水,突然,我发现那件衬衫既不是我的也不是杜政平的。那件衬衫,是我从西雅图带回来的,是程明浩的。我曾经用它当睡衣穿,他曾经轻轻地解开了一颗扣子又小心地把它扣回去,然后怀抱着我睡着。衬衫上融合了他的味道和我的味道,我怎么会把它洗掉了呢?
我拿起衬衫里里外外嗅着,汰渍漂白型洗衣液充分展示了威力,它横扫其它一切味道,只留下无辜而可恶的清香。
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屏幕上,数以千计的乘客依然被困在亚特兰大机场,我的心比他们还要惶惑:满心欢喜买了票奔向新的目的地,到最后一刻,却发现无法起飞,而且不知道要在原地滞留多久。
这个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跑过去接。拿起来,对方却已经挂断。我对着话筒上那些小孔,突然闪起一个念头:这个电话,有没有可能是程明浩打来的?会不会,我在看着一件衬衫没来由的牵挂他的时候,他也正好想起了我?
假期过后,我马上去装了来电显示。说不出究竟为什么,大概,我希望他万一下一次再打来,不等我接就挂掉,我也可以打回去,“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那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和杜政平吵了一架,起因是一瓶香水。
杜政平“纽约时代”的印记之一是变得喜欢用香水,他家里的男士香水零零总总加起来足有靠十种,其中他最喜欢的有三种:一种“最后一层有西瓜的甜味” ,一种“淡淡的麝香味” ,一种“苦苦的草药味” 。所以,他身上的气味大多在西瓜味、麝香味和草药味之间徘徊,并且把那瓶西瓜味的香水放在我的洗手间里。
那天我们正准备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他对着镜子打扮好之后洒上香水,忍不住又赞扬两句,“这个牌子真不错,一点不张扬,什么时候都能用” 。
我说,“还不张扬呢,几米之外都闻到了。说真的,你弄得像朵花一样干什么?我就不喜欢男人香喷喷的。” 我想起Chris 爱用的那种能让我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须后水,摇摇头。
他从镜子里看着我,脸色突然沉下来,“他是不是不用香水?”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谁?”
“你知道我说谁。” 那是我们重新恋爱后他第一次提起程明浩。
“不关他的事。”
“他用不用?” 他又问一遍,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吸口气,“不用。”
他牵起一边嘴角笑笑,“我就知道。”
我有点生气,“知道你还问我。”
我正要转身,突然一声巨响,低头一看,那个装香水的方形磨砂瓶子在我脚边碎成几片,薰蒸的香气腾空而起,直冲进鼻,让我眼睛都有点发痛,一小块碎玻璃溅在我脚上,触目惊心地瞪着我。
他也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好像不相信真的亲手砸碎了他最钟爱的香水瓶。
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你这个习惯不大好。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哪里招惹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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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棵很大的宝石花,好像有点变种,叶子特别绿,而且特别大...有一种诡秘的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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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将作为原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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