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睡得早起得晚,第一次看日出是小学四年级上学期的事。那时的孩子远没有现在的娇气宝贝。那次旅行,高年级学生背着行李,走了整整一天,到十多公里外的郊外寺庙住了下来。第二天清晨三四点,队号就在大院里响起。唧唧喳喳地乱过一阵,大队人马便在星星火炬的引导下,爬到山头的玉皇顶去看日出。

  群山还沉浸在昨夜的酣梦中,脚下黑黢黢的林海滚动着阵阵低沉的鼾声。遥远的海边闪烁着一两星渔火,山脚下那轮廓依稀可辨的苍黑色的渔家村舍已经有三两家燃起了炊烟。天空还是暗灰色的,群星已经悄然隐去,只留下启明星执着地愈加璀璨。渐渐地,东方的天际抹上了一缕蛋青,随即又变成夺目的金黄,融化了原来是苍白与暗灰交织的浮云。在孩子们兴奋的喧闹中,嫣红的日轮徐徐升起,将周遭的海水燃作耀眼的赤金。海水依恋地拉着红日,但它在最后一刹那终于一跃而起,跳出了海平线。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有三分失望。虽然是个调皮孩子,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早就看过对日出的描写,对即将看到的日出充满了美丽的期望。但眼前见到的无非是日落倒了过来,似乎并不像书上写的那么热闹好看。我没说出自己的扫兴,而是加入了夥伴们热烈的议论,交流着第一次看日出的感想。孩子也是社会动物,并不总是诚实的。如果大家都说皇帝穿着新衣,我当然也要随声附和,除非事前知道说破真相可以使我大大地在夥伴们中出一次风头。

  要到饱经人生的沧桑后,我才学会了如何去领略晨曦。人生不如意者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每天华灯初上,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时,对又被浪费了的一天常常有说不出的懊丧与惋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命就在无声无息的平庸中蹉跎。人生就像一盘事先录好的蹩脚曲子,永远回旋着单调乏味的旋律,永远听不到那预期中夺人心魄的高潮乐章的奇峰突起。

  然而不管怎样心灰意懒,次日浴着晨晖去上班时,心头又升起了希望的日轮。清晨的空气格外清新,就连鸟儿的啁啾也充满了归巢时听不到的欢快。这时你就会想,不要紧,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未来种种譬如今日生。过去的日子就像画废扔了的残纸,再也不复存在。未来的长卷从今天展开,满纸雪白任我挥洒。人生的戏剧刚刚奏起了序曲,广阔的舞台上任我去纵横驰骋。眼前还有着大把的时间,今晨不过是那辉煌乐章的第一个乐句。

  就这样,人生便在每个日夜中重复。每个清晨都是生命的开始,暗示着无限的可能性,而每个黄昏都是生命的迟暮,在疲累之外有的只是无可奈何的惆怅。

  到后来,我便再见不到晨曦了。晚上不管有事无事,总是不想上床。因为痛惜那被蹉跎了的白天,在一天行将结束之际便想绝望地抓住飞逝每一秒钟。“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名之不立”,那分分秒秒逼近的黑夜似乎就是生命结束的象征,在潜意识中引起了心灵的反抗。于是我便睡得越来越晚,起得越来越迟,抓到手的是沉沉黑夜,失去了的却是清新的早晨。

  后来到斯堪的纳维亚去工作了一段时间,这才知道了晨曦的可贵。除了春秋那短短的一会儿,那儿的人们根本就没有看到正常晨曦的福气。夏天的白昼无非是拉长到令人生厌的晨昏,除了正午那阵,人们总好像活在日半蚀的天空下。天边的太阳如同画在画布上,柔和到可以逼视。晨曦融进了晚霞中,让人觉不出昼夜的交替。而冬日的晚霞追着晨曦,在正午时分匆忙地掠过天空,引不动谁的注意。生活在无穷尽的黑夜笼罩下的皑皑白雪里,会让你觉得活得比鼹鼠还凄凉。

  奇怪的是,当地居民似乎并不像我那样沮丧,好像没谁把自然的晨昏和生命的始终联系起来。就是这段人生经验让我知道无事烦恼的无稽,悟出了王国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中语”的道理。我想,据庄子说,蜉蝣朝生暮死,一生中也就只能见到一次晨曦与晚霞。不是所有的蜉蝣都能生于晴朗的夏日。如果某个蜉蝣生在阴天,那又便如何?难道它就白来世上走了一遭?大多数世人生下来就注定了只能作庸人,而我不过只是这无数庸人中的一个,有什么理由去苛求自己的人生?能见到晨曦和晚霞,已经是上帝赐给我的特殊幸运。别忘了,生命不过是一种偶然,就像绚烂的晨曦能出现在咱们的天空中,是上帝对地球村人的特殊眷顾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