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暑气渐消,虫声唧唧。浓重的夜色悄没声儿地化开,将一切深深地裹在她的胸怀里。那夜色黑得清凉,黑得柔和,黑得均匀,黑得滑腻,黑得透明,更显出没有月亮的夜空的深邃和繁星的璀璨。

  我和她并肩坐在河岸上的垂柳下,絮语渐归岑寂。喧闹属于白昼,这安宁的良宵当拥有绝对的静谧。

  蓦地,正前方的夜幕上,亮起了一道光华夺目的圆狐,在漆黑厚重的天幕上勾出了惊心动魄的亮丽的笔触。她本能地抓住了我的手:“看,流星!”话音未落,那道灼灼光华已经堕入忘川,无从寻觅。

  她也就是这样突兀地闯进我的人生,又迅疾地消失。在第一封信中,我曾暗示:“也许,你不过是一颗流星,倏忽掠过我的天空……”写下这句话时,年轻的心并不以为那“也许”在将来会变成“必然”──年轻就意味着事无不可为的自信。转瞬间,堤柳依旧,夜色依旧,流星与绛袖朱唇却再不可寻。此时便痛感“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只恨不能倒转天河,拽住流星,在苍茫的天穹上写满耀眼夺目的一页。

  最后终于咬破了自己的心血吐出来的蚕茧,悟出这在我为“也许”者,其实在她早就是“必然”。我的天空中充满了灼热的氧气,她那在开天辟地之时就已冻僵的陨石一旦闯入,必然要摩擦生热起火,直到烧得无影无踪。要留住她,除非我没有那层大气。但若没有它,也就不会有那令人目摇神夺的灿灿光华。

  於是便想:如果时光倒流,让你重新开始,你将怎麽办?想了许久,答案是:还那样!就算我可以勉强淬灭自己那灼热的大气,那又怎麽样?我可以留下她,不过留下的只是一块冰冷的陨石而已。无论是对我还是对她,都再不会有那突如其来的惊喜与震撼,不会在漆黑的天幕上狂放地勾下浓光重彩的一笔。这无论对她对我都才是真正的损失。这世间多的是万年不老的冷冰冰的岩石,少的是短暂而绚烂的流星。

  阴错阳差,彼此有了归宿后,却又成了朝夕相处的同事。她似乎比我还要怀念那往昔的灼灼光华。我心旌摇摇之际,便想起了河畔见到的流星,於是面红过耳,禁不住问自己:你难道要涂黑那记忆中光华四射的一笔,让那亮丽的天体堕入溷浊?存在就是被感知,生命不过是记忆。肉体的欢乐逝如疾水,真正长存的记忆是夜空中那辉煌的笔触。初恋的光彩,来自于超越肉体的纯真;初恋的宝贵,全在于那拉不住的短暂。只有白痴,才会去破了心中的那个幻像,把光芒四射的流星变成面目可憎的陨石。

  再见伊人,是前年的事。人家都说千万别去见初恋的对象,还是让她定格在记忆中,永远是那个少女。我不听这一套,自信那流星在心田里涂下的那一笔是任什麽也抹不掉的。她自然已是“绿叶成荫子满枝”,然而从一颦一笑中,依然可以捕捉到一星半点当年那个少女的风姿。我们坐在时兴的茶馆里喝着“蓝带”,心如古井地谈着往事。最后我突然问她:

  “你还记得那晚咱们在河畔见到的流星吗?”

  “咦,”她睁大了皱纹环绕的眼睛,美目中又隐隐闪出了少女的光彩,“真怪!你怎麽也记得那事?我常常想起那一幕来,好像那还是昨天的事……”

  “我告诉你是怎麽回事吧,”我打断了她,“咱俩都记得那事,是因为咱俩的恋爱就像那流星,短暂,但耀眼夺目,是吧?”

她会心地点点头。我没有告诉她的是,我俩都珍惜那段感情经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它短暂而灿烂。短暂,所以贵重;灿烂,所以持久。一般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想长久地占有那短暂的欢乐,苦苦追求那黝黑的陨石的结果,是淬灭了那道纯洁的光芒。大概就是为此,初恋人人都有,像我们那样刻骨铭心的际遇却也不多。天下事一旦十全十美,便再没有动人心魄的魅力。有缺憾的人生,才是甜美的人生。如果要去多事,补了那个缺憾,只会毁去本来是完美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