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所谓“人造韩寒”的闹剧(一)

芦笛

这闹剧闹得似乎也有些日子了,虽断断续续看过点两造的说词,但一直没上心。殊不料越闹越凶,不仅《猫眼》上连篇累牍尽是这无聊争辩,现在居然还蔓延到《芦笛自治区》上来了。既然已有本区公民发言,小王甚至还说他相信了有关指控,对韩寒的崇敬就此轰毁,那么,本人似已责无旁贷,也该来说说自己的看法,供诸位参详。

一、所谓“质疑”其实是诽谤

坦率地说,我对此纠纷毫无好感,因为始作俑者麦田从一开头就有凭空污人清白之嫌。他毫无证据便指控韩寒是一个写作团队。此乃最下作的诬陷,盖它还不光是无证指控,而且指控的罪名是对方无法证伪的,等于剥夺了对方自辩的可能。

我在旧作中反复指出过,文明人对他人的批判与指责,不但必须建立在坚实的证据之上,而且其指控必须让对方有证伪可能,否则即应视为诬陷。可惜由于毛共党文化的熏陶,许多国人(包括海内外所谓“民主派”在内,alas)却毫无此种文明常识,动辄指控论敌居心叵测,是“五毛”,是“带路党”,是写作团队,等等。芦某本人就是受害长达十多年的受害人,对这正宗的毛共冤狱功夫实在是深恶痛绝。

早在2000年在《大家论坛》时,我就被人指为“美蒋特务”。同年转到《说东道西》,又先后被指为“写作班子”、“台湾特务”与“美帝特务”。2002年转移到《海纳百川》网站后,我又变成了“共特”,最后又升级为“共特集团”。有位网人“幽灵”坚信我是一个集团到了这种地步:他不但写出了名篇《芦笛是一个,是几个?》,还逐一审问同坛网友,要他们就此问题表态。有位与我通过电话的小丫头委婉地告诉他,老芦是一个人,不是他猜想的一伙人,幽灵还冲冲大怒,当即扬言与对方绝交(其实双方本来也就毫无来往,他的“单向绝交”宣言不知何所见而云然),令我啼笑皆非。

此类指控非常下流,只是提出者居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而已。其实这是明摆着的:被指控者该怎么才能证明自己不是特务,不是集团?根本就没有可能。自己再怎么辩解,别人都只会认为那是一面之词,不足取信,可又上哪儿去找旁证?请中、美、台的特务机构开出证明?那不是搞笑么?请他人证明自己不是集团?那不反倒成了“欲盖弥彰”?因此,此类下作指控,与当年积极分子们指控右派分子奉旨给中共提意见是“妄图推翻党的领导”一样,令受害人百口莫辩。

当然,作此类猜想的人,也未必都出于恶意。有人猜测老芦是个“写作班子”,无非是见老芦文史哲自然科学什么都谈,而且写作速度极快,在上网头八九年内,每天平均上贴四五千字(后期油干灯灭,不复当年勇矣),一个有正经职业的人怎么可能做到这一点?

这些同志不知道,芦某在高中毕业后失学12年间,一直在自学,不但看完了中文系与历史系的教科书,还自学了两个理工科专业的教材,等于上了四个大学,当然在网上可以瞎聊一气,还能令他人猜不出我上大学后真正的专业是什么。而老芦写作速度快,不但是因为我居留海外多年,练出了英文打字速度,对汉语拼音又特别熟,因此打起中文来也很快,更是因为我从小就习惯于与积极分子们争辩,练出了迅捷的思维反应,所以才能独自一人在智力难民营与群氓打斗还丝毫不落下风,要骂到所有的人都住嘴才意兴阑珊地离去。他们自己未经这种训练,当然无此能力,便以为这只可能是集体劳动。这无非是以己度人,贻笑于大方之家。

有人猜我不是一个人的原因则与此不同。上次我去度假,见到了一位非常善良仁厚的网友。他也猜测我的文章不是一个人写出来的,理由是风格与水平太不一致了。有的文字开朗活泼幽默,而有的却非常阴郁消沉压抑。我知道这位朋友毫无恶意,但我能做的,也就只能是向他保证:海外网上署名“芦笛”(包括其他我用过的网名“韵谷”、“信天翁”等)的文章,除了早期曾有人冒名顶替外(在博 讯与万维都有人这么干过,害得我只能用“by芦笛”名字上贴,后来还是网站主持人为我改了过来,并封杀了李鬼们),每一个字都是我本人写出来的,无一字出自他人代庖、授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帮助。

诚然,没有证伪可能的指控,并不一定就不成立。但根据无罪推定的文明原则,指控者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指控,否则即是诽谤。但问题恰恰在于,此类指控,根本也就是不可证明的(国家反间机关证明间谍罪除外),迄今我见到的“质疑”,无一不是疑人偷斧,捕风捉影,根本算不上什么证据。

或许就是为此,麦田后来收回了指控并向韩寒道歉。然而刀笔小吏方舟子却在此际杀了出来,使出了他的拿手好戏,就是专作对方无从证伪的指控,只是把指控从“团队制作”改为“韩父捉刀”。

可惜指控虽然改了,本质却没有改变,仍然具备上属两特性:被控方没有证伪可能,控方没有证明可能。可笑的是,“质韩”方似乎只有小安子安魂曲隐隐意识到,所有的质疑都不是直接证据(direct evidence),因而提出,北美某刑事案件的判决案例表明,靠circumstantial evidence(通译“间接证据”,安译为“环境证据”)也能定罪,而据说对韩寒的种种质疑,就是circumstantial evidence。(安魂曲:《关于少年韩寒不可能写出《书店》系列的三重证!》,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1&id=8068071)

小安子此论,只暴露了他是个完全彻底的法盲,所以既不知道中国实行的是大陆法系,并不搞英美法系的案例法,又分不清刑事与民事案件的区别,竟然用刑事案例来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指南。就连什么是circumstantial evidence,他也丝毫不懂。

下面是英文维基百科对circumstantial evidence的解释,请小安子这就去学习学习:

http://en.wikipedia.org/wiki/Circumstantial_evidence

为照顾不懂鬼话的读者,勉力将头两段译为人话。不当之处,还请安魂曲那自封的“英语大拿”不吝赐教:

“间接证据是需要一个推论将它与事实结论联系在一起的证据,例如在犯罪现场留下的指纹。相比之下,直接证据直接支持某个认定的真相,亦即不需要任何额外的证据或作为中介的推论。

间接证据本身的实质,是不止一个解释仍有可能存在。从一个间接证据作出的推断可能无法保证正确性。(因此,)间接证据通常只有累积起来加以综合运用,才能成为确凿的证据。当这些证据被综合在一起时,它们可能会比别的推论更有力地支持某个特定的推论。在排除了其他解释后,一个用了间接证据的解释作为事实证明就变得更加有效。”

芦某不是英文大拿,因此译文总是比原文费解。还是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吧:法学上所谓“直接证据”,是说不需要任何推导或是其他证据就能证明真相的证据,某人犯罪时被拍下来的监控录像就是此类证据。而所谓“间接证据”,也就是需要推导才能成立的证据,例如犯罪现场发现的指纹虽然被一般人视为直接证据,但要通过它们得出“某人犯罪”的结论,还必须通过推理,因此其实是间接证据。只有在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后,它才能被视为有效证据。例如在死者家里的杯子上留下指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凶手,完全可能是到死者家作客的无辜者。此乃人类常识,毫不费解,是不是?

因此,要间接证据成立,最主要的一条,是其他的解释统统被排除了,只剩下它那唯一能成立的合理解释,这才能视为有效证据。光有一个有效间接证据往往都还不够,还得有其他类似证据加在一起,法庭才会将其视为有效指控,否则连案都不会立。正是因为不懂这些常识,《聊斋•胭脂》里的昏官们才会把那无辜士子判为杀人凶手。

可惜昏官们实在太多,这才会看到控韩派的种种“质疑”便目迷五色,全然想不到其他解释不但存在,而且根本就是无法排除的。至于方舟子到底是此类不懂法律、不会思维的昏官,还是刻意诬陷人的刀笔吏,这个问题有诛心之嫌,老芦是文明人,不便深究。我可以说的,就是方舟子的一贯作派,就是专作对方没有可能证伪的指控,先定下罪名,再围绕那先入为主的罪状编织罗列“证据”,凭这些毫不成立的“间接证据”便作出定谳,放肆侮辱受害人,像煞了文革专案组的酷吏。“质韩案”就是最新最鲜活的表演,他放肆到这个地步,居然把韩家父子视为罪犯,连“串供”的侮辱话语都说出来了。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到后来无论是他本人还是围观者,都疑人偷斧,杯弓蛇影,越看韩寒就越像是“人造的”。

二、所谓“间接证据”根本无法成立

必须声明,我对此事原来毫无兴趣,看的帖子不全。不过就我看到的质疑而言,统统是捕风捉影。

1)韩寒的中学语文不及格,怎么可能当作家?

方舟子此论,只说明他那“高考状元”丝毫不懂文学是怎么回事。我早在旧作中反复说过,文学才能不是学校可以培养出来的。中小学的语文教育,只能培养出方舟子那种呆板码字机(还是低效码字机),亦即文字通顺,有一定表达能力,但也就只是通顺与词可达意而已,不仅毫无想象力与感染力,而且毫无才气,毫无文采,毫无个人风格(诸如幽默感,生动感,激情,等等)。看遍他的所有文字,您也绝对记不住一句富有个人特色的警句,或哪怕是一句生动、机智或诙谐的妙语,更别说什么洞幽察微、发人深省的观察与剖析了。他最适合写作的,就是毫无文采与个人色彩的说明文或其他应用文。这种人当然能高分通过考试,可惜毫无希望变成作家,哪怕是他最心仪并视为师表的鲁迅的冷峻与恶毒讽刺,他也没能耐学到手,不得不以反潮流的“打假”stunt来作为文学魅力的替代品。他最后以科普作家为归宿,确实是作出了唯一合适的选择。

实际上,方舟子与韩寒恰好成了黑白两极,彰显了中国语文教育的不合理。它跟驾校一般,只教会学生该怎么遵守交通规则,却并不教你开车。学生要想在各种路况下作出正确应对,还得靠自己去实践中摸索。它是一种“规范教育”而不是“才能教育”,传授的主要是作文规范,诸如“的地得”的正确应用,如何立意谋篇布局,外带阅读时如何总结中心思想,段落大意,等等。但学会这一套,并不是当作家的必要条件,更不是充分条件。“高材生”的最好前途也就是当个“驾校教练”,也就是去作语文教师。

如所周知,历史上许多大文豪,根本也就没受过多少教育。高尔基不必说,就连巴尔扎克又何尝不如此?巴尔扎克的小说中病句之多,连他自己都心知肚明,曾在某部小说中拿自己这个缺陷开玩笑。因此,优良的语文成绩,根本就不是成为作家的必要条件。更何况韩寒在校考分是否忠实反映了他语文素养,只有天知道。国内作文框框条条之多,严重限制了、甚至不准学生发挥才能。我上高中时,俄文作文曾有一次不及格,那完全是因为它“在政治上不正确”,突破了当时无比僵死的党八股写作范式。以韩寒飞扬跳脱的个性,他要能如方舟子一样,当上“语文状元”,反倒不可思议。反过来,语文成绩优异也不能保证该生可以当作家,方舟子本人就是行走着的证据。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方舟子倒像是个驾校的考官,专业就是告诉别人哪个动作不符合交通规则,而韩寒则是赛车运动员,从来以吃罚单的速度开车。以方舟子僵化狭隘的视野,看不惯甚至看不起韩寒是必然的。两人根本不是一条道上跑的车。

有趣的是,跟着方舟子质疑韩寒的人中,有的竟然列出韩寒得奖征文中的若干病句,并指出“的地得”不分是韩寒作品的突出特点,却丝毫意识不到,这正好证明了作家韩寒的所谓“语文基本功”不过关,恰是对方舟子的有力驳斥。

2)韩寒的写作速度与质量参差不一,悬殊太大。

这也是方舟子的指控之一。据他说,韩寒自称在短期内(记不得具体时间了,也懒得去查)就写出了长达20万字(数字也不敢保证准确,同样懒得去查)的小说《三重门》,然而却花了很长时间(好像是十多小时吧,请读者以正式指控为准)才写出了个答辩帖子,而且文字水平极低,这像是那个超级才子干得出来的事么?

这种指控都好意思提出来,只能说明方舟子确实是隧道眼(tunnel vision)与聚焦脑,不但视野极度狭窄,而且脑袋只会聚焦在一个兴奋点上,从来不会发散开去想想其他可能。怪不得他科研搞不下去,要去当靠抄袭为生的科普作家。

这人也就能浑到竟然不懂:首先,文字有各种类型,能写小说的,未必能写政论;能写政论的,未必会写散文;能写散文的,未必会写杂文,等等。就连小说也有各种风格流派,能写迎合青少年胃口的小说的人,未必能写出让成年读者感兴趣的作品。作家一般只能写他擅长的文体,在写他不习惯的文体时,当然速度与水平就不会具有通常的水准。其次,活人不是方舟子的机械脑理解的那种匀速运动的机器人。作家尤其感情丰富,甚至感情用事,其情绪常有大起大落,在恼怒甚至气急败坏之时,写出大失水准的文字来几乎是必然的。最后,韩寒少年得志,一帆风顺,平时似乎也不曾与人在网上打相打,在蒙受了巨大的冤屈后必然极度愤怒与激动。何况他又无网战经验,估计此前从未写过自辩帖与反击帖,遇上的又是这种根本无法说清的严重指控,面临着身败名裂的巨大危险,心烦意乱,不知如何回答几乎是必然的,哪怕是气结失语都可以理解。方舟子一手给人带来巨大的困扰,非但不知自责,反而拿此做文章,完全是不知世间有羞耻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