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类似于大陆的一大文化景观,就是全城都是商业街,每个临街的房屋都是商店,而商店则以饭馆或小吃店为主,各地的夜市就更主要由各种各样的小吃摊子组成。而西方绝对见不到这种壮丽景象,城市无论大小,也就那么几条商业街,绝大多数建筑还是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的住宅,商店也并不以饭馆为主,夜市更是从未见过,除了超级市场,一般商店照样早九晚五。看来这确实是中国特色,吃从来是中国人最主要的享受,最重要的人生追求,是中国人的“天”。

一位朋友注意到这“食文化”特色,评论道:台湾人享受生活的方式狭隘了一点,跑了那么多地方,连个高尔夫球场也没见到。其实何止高尔夫?记忆中似乎也没在海湾里见到多少游艇、冲浪、滑水、陆地上也没见过谁骑马,等等。西方人的享受总是跟运动联系在一起的,而东方人讲究的就是吃,自古以来就如此。《红楼梦》上的贵族们,一年四季都在吃,变着法儿地吃,非常复杂精致地吃,几曾如西方贵族那样去打过猎?由此可见,传统确实是一种非常顽固的东西,无论是在经过“大破大立”的大陆,还是在经过“文化复兴”的台湾,“民以食为天”的传统都完美地保留下来了。哪怕是在“破四旧”的疯狂岁月里,“食文化”也不曾被正式列为必须破除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之一。它在事实上的破除,完全是因为当时极度匮乏的物质条件,并不曾由官方动用暴力禁止。

对这传统,我毫无意见,也不觉得有何必要去建高尔夫球场,去海上扬帆滑水冲浪,去悬崖跳伞,去深海潜水,李鸿章老中堂早就英明指出了,那些下力粗活,只合雇佣粗汉去干。西方蛮子不懂这点,从未见过哪个地方以美食吸引观光客。可怜蛮子们连“小吃”这个词都没有。我孩子刚来时,我带他去做客,人家问他,想念中国的什么,他答道,小吃。那阵他还不会英文,我翻译时大费周章,最后只能译为snacks。即使是正餐,也只知讲究所谓“气氛”,而不讲究“食不厌精,烩不厌细”,真真愚不可及。

这当然是插科打诨,说正经的,我觉得全民经商以及全民赛吃,对国民经济大有裨益,盖它制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尤其是小业主。在这个意义上,食文化构成了第三产业的有力支柱,似乎比西式娱乐更具有实用意义——许多西式娱乐根本就不是平民可以或是愿意问津的,而所谓食文化则满足了全民需求,钱多进大饭店,钱少上小吃摊,各得其所。

两岸食文化孰高孰低,我还真说不上来。据我极有限的阅历,若论正规饭店,则大陆较优,而若论小吃,则台湾绝对一流。当然这比较也很成问题。盖我上次回大陆多是朋友请客,有的还请在极高档的饭店里,纯属白吃,而这次去台湾则是自费吃喝,谁舍得去那些高档场所?去过的最昂贵的饭店也就是“青叶料理”,知道的台湾名菜(=贵菜)也就是乌鱼子,一点都不好吃。淡水的“孔雀蛤”似乎也有点名,此外还有什么“蚵仔煎”等等,都是地方特产海鲜,但我吃后毫无刻骨铭心之感,无可汇报。倒是台湾的烧鸭极好吃,似乎并不亚于朋友在北京的“鸭王”请我吃过的。著名的牛肉面也不错,堪称价廉物美,似乎是一百多台币一碗,也就是三美金多一点,相当于人民币20多元。

小吃可是从头到尾都在吃,尤以油条豆浆烧饼为我之最爱,每晨必饮两大杯豆浆,陶醉在久远的儿时回忆中。豆花也非常不错,还有各种美味冷饮,只是我记不得名字了。这些小吃的优点是吃得放心,吃的坦然,不需要在大陆“拼死吃河豚”的勇气。我们曾几次向人打听,台湾的食物是否安全卫生,众口一词都说毫无问题,当局查的很严,犯规就要受罚,直至吊销执照,听上去跟西方的规矩差不多。饭店无论大小,确也十分干净,只是下水道的臭味比大陆还浓烈,无论走到哪儿都如此。而夜市一般都开在街上,食客们就坐在这兰麝之气中享用美食,令我想起了上山下乡的日子。

我们还重点问过导览兼司机,台湾是否用地沟油煎炸食品,他说没有。但我知道,冒充“大陆通”是台湾人通病,他其实根本不知道地沟油为何物,于是便追问他是否知道地沟油是什么,他答曰:不就是用了好几次的油么?待到大家告诉他正确答案后,他处于完全失语状态良久,兴许是在为大陆人特有的聪明才智默默倾倒吧。

我能汇报的台湾的食文化也就只有这些。狭义的文化就更说不上来了,因为从未读过现代台湾文学作品。只是那晚去逛台北著名的诚品书店,印象极好。在网络冲击下,出版业一片萧条,各国书店纷纷关张。然而诚品书店却一枝独秀,顾客颇多。该书店不但销售各种书籍包括严肃出版物,而且店内设有许多沙发,许多顾客坐在沙发上埋首攻读,身边还放了一堆书,那情景与公共图书馆无异。这在大陆根本就无法想象,即使是英国也无此类书店。目睹此景,“文献名邦”的成语又一次涌上了心头。

电视节目似乎都很俗,多为声色狗马一类消费文化,其品位似较欧美为低,连被商店监控录像(台湾称“录影”)拍下来的某少男用手机偷拍少女裙下春色的浪漫冒险,竟然也成了当地新闻,但毕竟未堕落为大陆征婚节目那种骡马市。严肃节目当然也有,可惜除了原住民电视台外,多是Discovery,National Geography一类国际节目。英文影视都是字幕,不作配音,有利于大众学习英语,也足证葡萄皮网友“台湾是美国势力范围”的惊人声称。

在大陆人听来,男人都是一口软绵绵的娘娘腔,普通话说得很不准。我虽然也不习惯,但毫无鄙视之心,盖我对杀气腾腾的暴力语言深恶痛绝,而普通话业已被我党卓有成效地改造为暴力载体,这我已经在旧作中说过了。台湾普通话其实更像南京官话,反正南蛮子的贡献多过北蛮子,自然会带上吴侬软语的温柔气息。总而言之,我觉得那是一种更符合正常人类发音的语言。

台湾报纸的标题则时时看不懂,盖“台文”是一种多种来源的语言,除了所谓国语与儿语(后者如“那女生今年五十岁了”“妹妹,我好爱好爱你喔”)外,还包括日本话与闽南话。前者如“便当”、“料理”、“坪”等等,为大众熟知,后者则有什么“蚵仔”、“打啵”、“抓猴”等。一次我在车上读报,读到“护士开车撞伤抓猴夫判拘”的标题,不由惊叹台湾保护动物之严格:护士开车撞伤了猴子,丈夫竟然因此被判刑!看了正文才知道,原来该护士去偷情搞“车震”,丈夫前去捉奸,被该护士恼羞成怒开车撞伤,她撞伤的是“抓猴夫”而不是“抓猴”,因此被判拘留,并不是丈夫被判拘。我于是将标题念出来,考众人那话是什么意思,并故意读成“护士开车撞伤抓猴,夫判拘”,以误导他们,令导览兼司机乐不可支。他解释道,所谓“猴”与猴子毫无相干,说的是某人比较奸猾,“抓猴”则是“捉奸”之意。

离了他的解释,另一则娱乐影视新闻的题目就完全无法看懂了,记得那是“XXX打啵免费看电影”。我百思不得其解,在他点拨下才知道,“打啵”念“打ber”,是接吻的意思。那则新闻说的是某某在公众场合下打啵,令众人免费看了一场电影。

但有些误会并不是外来语或方言造成的,而是“台文”语法不规范所致,例如某报说“少子高龄化”是台湾面临的重大问题,我看了十分纳闷:年少之子怎么还会高龄化?再次逗得司机哈哈大笑。他如同国小教员一般教育我:“那字念shao3,不念shao4!”我这愚钝的学童才恍悟:哦,原来台湾也在害“后现代化综合征”,生育率降低,人口高龄化。

大陆人不知道注意两岸用语的微妙区别,以为两岸绝对同文同种,难免让人家觉得怪怪的。最常见的就是管出租车(台湾叫“计程车”)司机叫师傅,让对方听来十分别扭,盖在台湾,只有对和尚道士才称师傅,正确的叫法应该是“司机”或“运驾”,后者是日语,现已不大使用。但在大陆,叫人“司机”很不礼貌,“师傅”才是尊称。我也不能摆脱这思维定势,于是干脆管司机叫先生,反正那是通用的,什么人都可以这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