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顺风:论国有资产管理(1~12篇·2万字)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顺风:论国有资产管理(1~12篇·2万字)   
顺风
[博客]
[个人文集]




头衔: 海归准将

头衔: 海归准将
声望: 学员

加入时间: 2004/06/17
文章: 488

海归分: 110882





文章标题: 顺风:论国有资产管理(1~12篇·2万字) (1815 reads)      时间: 2007-5-11 周五, 08:02   

作者:顺风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顺风:论国有资产管理(1~12篇·2万字)

文/顺风

本文为拙著《大反思——资本市场与国企改制》第三章《 国企改制变局:公平与效率之争》部分内容。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资委主导的全国性国企重组

问:目前,在国资委的主导下,全国国企正在进行大规模地重组,有人评论说,这是国资委大规模地整编“国家队”,是资产的一种重新整合,对此,您是怎么看的?这是否有利于国企竞争力的提升?

顺风:地方和中央的改制,其中的差异是明显的。省市县三级的地方改制,体现出企业规模小、任务重、地方利益掺杂其中、运作不规范等倾向;中央企业大多在国资委的监督下,实施具体的改制方案,而且目前的面远远不如地方改制大,其改制进程大多启动较晚甚至到现在也没有启动,改制中体现出企业的规模大、社会影响大、得到广泛的舆论关注、国资委直接切入、相对比较规范等特征。

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确实可以比喻为国家队。但是"国家队"内也有"正规军"、"杂牌军"和"游击队"之分。

中央企业直接关系中央财政利益,人财物权在中央层面相对集中,其改制得到国资委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掌控。 所以,中央企业对于国家国资委而言,是典型的直系部队"正规军"。

在名义上,省、市属国有企业类产权分别为各地方政府代表"全民"行使,但是实际利益还是扎根于地方,与地方政府实现社后目标有着千升为了的联系,他们的形象似于杂牌军,在改制中打上了深深的政策制定的地方烙印。 当然地方企业中也不乏规模、影响可以和中央大企业相比的大规模企业,但是省市国企的整体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明显小于中央企业。

县以下政府所控制的国有资产,同时也包括省市属的一些小型企业,普遍规模更小、效益更差,这么多的不规模企业,共同构成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中成千上万的"游击队"。

对于上述三个层次的改制对象,在改制进度、政策制定、政府重视等方面都存在着内在的社会差异,因此必须在中央宏观的改制规划中予以体现。可惜,自从中央制订和通过"国退民进"的大政方针以来,无论是国务院、财政部还是成立不久的国资委,我们都没有看见他们对于上述差异进行政策上的细分对待。

虽然制定过“抓大放小”,但是对于"抓大放小",只可以作为一个战略实施的原则,实施过程中,一不小心就可能产生一刀切的误导效应。因为判断是否需要退出的领域,不可能以简单的规模、行业标准进行普遍的切换。

同时,国家国资委的职能,不能够仅仅放在把自己眼底下的这么多企业管好改好,这样一个部门很重要的一个社会职能,应该是协调、规范和推动全国范围内分层次、有计划的进行国有企业改制。

现在看,社会普遍意见比较大的改制不规范行为,大多发生在地方政府中间,总体体现行政级别越低改制中的不规范问题越多、改得越早改制中的不规范问题越多的规律。 对于上述问题,其实有内在的利益根源。从深层次发撅,体现的还是中央和地方利益分配的一种矛盾的关系内涵。

比如,有些企业明摆着是有前景的,经营也正常。但是地方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出现了改制过热的倾向,一窝蜂的大改特改 ,一个也不留,以为"一私就灵"。 把正常经营的企业强行终止,让有效益的企业停止生产,让工人回家,这从经济学的角度是很不经济的,同时以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 也很不合理。而事实上,地方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就出现了借口企业属于所谓"国退民进"中"应该退出"的竞争性行业,而实施上述的处理方法的情况,其中的动机也可以用"可怕"来形容。

如果现在全国的改制控制得很好,就不会出现"地方政府寻租"。"地方政府寻租"是什么概念呢?就是地方官员需要做政绩,需要"藏富于地方",而改制越早就越可以搭上改制的顺风船,为地方企业改制中享受改制优惠政策找借口,其表现,一方面是招商引资至上,拿国有资产的利益作让步,但是其所让出的利益是否就属于地方的?还是属于全民的?值得再思考。另一方面是亲朋好友至上,。 既然地方政府有这样的内在动机,那么如果把改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交到地方政府手里,你现在就可以理解刚才我为什么用"可怕"来形容了吧?

因为以这样的动机设计改制方案的官员们,他们先天性就决定了国有资产的"诱人性价比"。 把能够产生收入的企业强行关闭,让正常进行经营的内部员工回家。然后寻找"亲朋好友"或者"外商外资"来进行改制,甚至还可以临阵换将,更换企业法人为自己的朋友,然后让他们挑头改制。说得通俗点,不就是"挑哥们发财"吗?其中的猫腻可以想象。

对于上述部分地方政府可能出现的行为取向,其思想根源,一方面是政府层面对于国有经济全面丧失了信心,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地方政府自己组织的改制将全民资产转变为地方政府自己可以控制的另外一种形态的资源,包括吸引投资、减少包袱,或者帮助自己的朋友。

上述情况的实质,反映了还是地方利益和中央利益的博弈,对此如果中央政府不能够予以重视,在财产权利方面不能够为全民站出来说话,就自然在政策制定上出现忽略。本来改制应该是地方和中央、政府和人大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的过程,但是现在看来,有些地方政府过去几年的改制几乎出现了失控制的局面,其中的根源就是中央放松了对于地方改制的监督和指导。

再举例来讲,改制的优惠政策,各地有大有小、有松有紧但是出现很长一段时间的全国性的政策缺位。最近国资委成立后,确实在这个方面做出很出色的努力,一些政策规范逐步出台。但是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各地改制不规范 所付出的代价也是不可回避的。

地方改制出现的行政化倾向,所依据的权利是否合法,也需要因起我们的思考。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是宪法规定的,从法理上讲应该有全民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这个方面的政策优惠设计。

但是地方政府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缺位的背景下,各自自行设计优惠政策的背景何在呢?

一是如上所述,地方政府有内在的把全民资产通过改制转变为地方经济受益局面的动机。无论改制中产生溢余后收归地方财政支配,还是没有溢余但是解决了老职工的问题或者通过人为制定的优惠政策,实现藏富于地方,或者以改制优惠招商引资,对于地方经济都是有利的。

二是改制存在全国性的政策缺位,相当一段时间内,没有计划性和全局统一规划。客观上这样的漏洞给地方决策层进行合法外衣掩盖下的寻租行为带来了很大的空间,因此他们乐于无成本的以国家财产为代价做出招商让步,或者有意识的优惠给自己的关系户, “藏富于友” 。

同时,地方人大是否有资格制定这样的政策?应该说,地方人大在改制中肯定需要产生重要的作用,他们应该积极的参加到改制的实施过程,但是他们还是无权力制定全局性的改制政策,因为全国人大才是全面的代表。

但是,面对上面这样一个简单的法理,为什么法律界的声音在改制中是如此的薄弱? 其中的背景和教训也应该是很深刻的。

一是法律界的失声,反映出中国法制建设的缺陷。在中央文件通过的“国退民进”的金字招牌面前,法律明显的退缩了。

二是中国经济重大政策的决策传统,一直存在缺少问计于法的思路和习惯。一批半拉子的“经济学家”和一批根本没有承担决策风险而把这样的风险外推的官僚,就决定了成千上亿的国有资产的命运。

三是人大自我定位还没有到位,不能够明确自己在重大决策中的职责所在。全国人大在国务院对于国企改制的经济政策层面,没有能够起到足够的作用,甚至怀疑他们是否根本就没有考虑这样的问题 。我们还是需要更加负责的人大。

地方政府是怎么样推动改制的? 其实,在改制中,出现了一些行政干预和政企不分,政府替代企业,有“所有权”的外衣(虽然从来没有全民的形式上的授权)和理由,但是如果政府对于企业内部的一些合理的呼声,包括职工的正当呼声,也置之不理,改制工作就会出现搞运动、大忽隆和一窝蜂的倾向 。

在改制中,与老企业有关的权力基础被首先全面摧毁了,企业内部机构基本成为对政府言听计从的跟屁虫,企业合法的法人财产权,被“所有权”掩饰下的行政权力阴影所覆盖无余。但是,在这个时候,无论是重要的统一政策规范,还是地方人大的监督,都不能够及时形成相应的制衡机制。甚至地方政府在改制中出现“一口价”的现象,一些地方的市长书记就可以通过签字决定改制企业资产出让价格的非制度化折扣 。但是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吗?即使地方党委全部班子签字,是否就有合法的权力降低按照制度必须维持的资产出让底价吗?

我们无奈的发现,也许现在最重要的,已经不是过去的漏洞有多大,而是未来如何避免在这么一个关系巨大资产和利益转移的宏观决策方面,决策层以更加具有连续性、计划和严肃性的执政艺术,作出预先的统筹安排 。而不要总是在局外人、别人的呼吁下,好象才睡醒一样的,发现自己职责份内的工作,已经出现了这么大的问题。无论是改制的开始尝试,还是现在对于改制问题的反思,为什么都是从地方先自发的开始呢?这样一种出现“自下而上”的故意率,其中反映了什么?是否中央政府在对一些重大政策战略的实施中,需要体现更大的灵活性、先见性和宏观上的指导性、计划性呢?

综上所述,“有人说国资委大规模地整编国家队,是资产的一种重新整合”,对此必须一分为二的认识。一方面国资委对于自己直接掌控制下的大型国企进行整编,是从结构上调整国有规模经济战略布局的一种有益尝试,其动机在于通过“抓大”优化国有资产整体的经济结构,重新塑造更加有市场竞争力的国有企业综合结构,从这个角度看,其中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但是,在另一方面,国资委还面临的一个同样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对于自己不能够直接掌控制的地方国有资产改制行为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规范,如何处理过去几年地方改制不规范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使国资委对于自己的“国家队”的整编获得了成功,但是如果地方的“杂牌军”和“游击队”的改制不能够的额到正确的引导和迅速的规范,那么其产生的消极作用和社会影响,完全可以抵消“国家队”整编的成果。现在,国家国资委需要更加认真的考虑怎么样切实有效的控制好全国范围的国有企业改制局面。因此,整编“国家队”,不能够忘记收编“杂牌军”和“游击队”。

对于“这是否有利于国企竞争力的提升”,其实我在上面的观点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国企竞争力”的个整体的概念,不是“央企竞争力”。中央企业的整编可以提升国有经济的整体地位和竞争力,但是这样的战略任务是否能够实现,还要取决于对于地方企业改制的指导和推动地方政府积极的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类似的健康的“整编”。同时,判断一个战略是否能够成功,首先得看他在指导思想上的核心价值观。只有真正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为政策基石,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政策抓手,以提高企业资本回报为政策标准,才可以说具备了最基本的战略实施成功的基础。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整编中的“主辅分离”

问:整编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是“主辅分离”,您是怎么看的?在整编中,出现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国有资产在几个中字头企业之间进行转换,这说明了什么?

主辅分离的政策是企业结构重构的内在要求决定的,反映了国外近年企业重构的大趋势。主辅分离对于削弱央企的计划性、行政性,增加其市场意识和灵活性是有利的,也有助于央企甩掉包袱、开放眼界,走向全球范围的市场竞争。在主辅分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很大的政策性,因此国资委在政策制定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几大因素:

一是如何保证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必须考虑辅业剥离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和社会、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

二是实施过程中如何实现公开和公平,国家、集体和工人利益之间需要寻找一个各方面能够接受的平衡点,政策的实施才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多赢,才可以减少阻力增加合力,争取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减少行政操作,发扬群众路线,尊重市场和价值规律,在分离的计划、政策口径、调整力度、交易监督等等方面,按照市场定价、适当优惠的思路进行操作,应该是一条相对中庸的路子。

“国有资产在几个中字头企业之间进行转换”,这反映了大型国有企业在结构上将出现更加科学的战略分工和合作关系,在产业互补、经济互补的思路下,国有资产中的一批“巨无霸”正在有序的各自站位,国有经济的产业新布局即将出现。国资委显然正在实施的全国范围的产业重组,其目的既是为了提升大型国企的市场竞争力,也是为了加快做好迎接WTO时间表带来的经济压力,迎接世界经济一体化对于国内企业走规模集约发展路线的内在要求。

与近年国际重组的潮流有所不同之处在于,国内国有资产的大重组的体现出更大的行政性和产权的趋同性,在几个中字头企业之间进行转换产权,虽然没有在国有、私有和公有之间形成更大力度的产权多元化,但是既然这样的调整是在一定的时间压力下开展,必然要求体现一定的效率性。几个中字头企业之间的转换,对于刚刚成立的国资委而言,确实是一个相对高效的选择。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资委的“管人权”与调整国企老帅

问:与此同时,国资委在管人上也加大了力度,对国资委的“管人”权如何看?它是否与上述两个问题一脉相承?国资委调整国企老帅,除了年龄原因,其背后是否有一种国资委调整国企领导人的思路在里面?

顺风:管人权是资产管理的基本权力,以前国有资产管理的管人权是分散在不同部门中间,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法律依据,同时行政管理的色彩很浓厚。现在国资委集中行使对于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权,其法律依据是统一的所有权管理,这样就可以突出所有者目标,资本回报的最大化就成为考核经营者最核心的标准。所以说,国资委的管人权集中,可以支持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资本考核体系,把企业的经济职能更加的明显化和外在化。同时,管人与管资产相互结合,使得资产权力对于经营者形成更加大的刚性约束,有利于国资委认识自身资本运营的核心职能,同时有力量去行使自己的权力。因此,这也有利于削弱原有的行政干预问题。

这次国资委大规模地整编“国家队”,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调整,人事调整,就是依据管人的权力进行的。事实上,如果不给予国资委足够的授权,他也很难对于央企业实施全局性的大调整。

建国到现在,国有经济的历史已经快六、七十年了,不能够说他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化,那就是国有经济的“国有文化”,其中当然会出现一些弊病。国资委调整国企老帅的过程,也就是国有经济更加活力化和年轻化的过程,也是国有企业引进新的文化的过程,当然通过产权多元化也可以实现这样的效果。但是,现在看,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其文化的重塑,一方面现在还不能够通过大规模的产权重组实现新的跨越,因为国家的控权还在手里,另一方面在引进替代“老帅”的人才中,还需要更加坚决的贯彻走经理人的职业化路线,尽可能避免自己家里选将的问题,从非国有经济的成功经营人士中发现更多的选择,这样可能对于加速国有企业文化的升级产生积极的作用。

论国有资产管理:行政“管人权”与国资委的角色定位

问:有学者认为,国资委以行政权力来调整人,是对国企经营的一种行政干涉,对此,您是怎么看的?是否又牵扯到国资委的角色定位?

顺风:国资委面临两种身份定位,一方面他是全国最大的董事长,所以国有资产的所有权,都授权他来监督管理,从这个角度来看,他是老板,调整国有企业的老总是很自然的;另一方面,国资委也是具有一定社会职能的政府机构,他必须承担起维护公有制经济基础的重大责任,防止国有资产的非法流失,这已经不仅仅是真在“董事长”的位置说话了,同时还以为着他承担起一定的维护社会公平、法制的行政职能和保护公有制的政治任务。

对于所有者身份下的行政管理,关键不是他的是否行政化,任何权力的实施都不可能避开行政路线,关键是取决于他怎么样行使自己基于所有权而获得的行政权力,其中应该也涉及一个提高“执政能力”的问题。说得通俗些,就是他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他想着的自己的身份,究竟是一个要把自己的资本做大的老板,还是一个不管企业死活和业绩只考虑 个人利益地位的庸俗的政府官僚?如果是前者,他自然会从资本回报最大化出发,寻找自己满意的经营人才。如果是后者,就可能出现拿权力做交易、满足自己私欲的 情况,就可能出现任人唯亲。对此,引发我们思考的,是怎么样建立一种机制,既问责也激励,监督和促使国资委把所控制的所有权转化为更的啊的资本回报?我们如何考核权力者行使权力的效国?

人是企业内部最运动性的,也是最革命性的因素,任何企业的“头”都不能够轻易的换,因为其中的涉及面是一带一大片。因此,如何在国企业大重构中间认真实现人事调整的根本目标,确实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任务。我个人认为,在其中必须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充分的走专业化寻人、选人和聘人的路线。

确实世界很多大企业,通过猎头公司为自己的高管队伍充实了很多人才。当然,调整的时间要求可能会制约新的人选的考考察范围,同时老的国企内部的渊源、关系、历史也很复杂,国资委也不可能一下子把原来的主管部委、“老帅”撂一边去,自己单独进行全部的人事调整。但是,从长远看,从全球资源挖掘人才是个正确的趋势。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企上市的境内外选择

问:国企排队回归内地资本市场,说明了什么?能否被看成是国企改制路线的一种大修正?因为先前国家鼓励国企到境外上市来进行国企改制,现如今又提倡回到内地资本市场,是一转变说明了什么?

顺风:其中原因是很复杂的。国内大企业的内部状况是历史形成的,包括他的文化、资产质量、人员质量,即使政府给他一下子注入很多资金,包装出一个好的资产形象,但是国外对于老国企的思维定势是不可能一下子转变过来的。企业的竞争力,在于他的内部机制,国有企业的出路不是不停的给他们输血,而应该放在怎么样引导他学会走向市场的方法,为了引起他们对市场风险和竞争压力的认识和重视,在建立权责对等的机制的同时,甚至要停止输血行为。除非万不得以,轻易的给大型国企输血注资,并不利于他们的独立,从长远看会使他们形成依赖心理,很难走进正常的市场竞争状态。

相对而言,国外资本市场发展了很长有一短历史,其选择机会的内部机制更加的客观和市场化,国外投资人教育也更加成熟,所以一些内部结构还不过硬的国企在国外上市,可能其融资的效果还不是很理想。包括一些银行类公司,如果不把他产生坏帐的内部原因根绝,仅仅输入一些新的资金,确实很难得到国外投资人的认同,因为他们知道,企业身上的出血口还没有止。

但是,是否国企排队回归内地资本市场就是一种积极的适应性的行为呢?我个人认为其中存在一定的消极因素。

国内企业必须明白,现在自身最缺少的是什么。一个成熟的市场,可以教会他更快的学习世界经营思想宝库里的宝贵经验,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可以在一个规范的市场监督环境中逐步得到更加有效的完善。从这个角度讲,国资委也需要认识自己的最需要,企业的长远竞争能力才是资本回报的最佳保障。

打铁需要自身硬,为什么资本市场中,企业通过出售资产获得一大笔营业外利润,但是有的股价却根本不为所动,其中的原因就是投资人清楚,这样的非经常性所得,不是企业内在经营能力的价值体现,是不持久的。

同样道理,国资委必须站在投资者的立场思考,大型中央企业无论是获得财政补贴、国家注入新的资金解决坏涨问题,还是通过资本市场融入一笔新的经营资金,都不是决定和改变其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因素,我们应该发现,国内上市公司中,不乏融资成功后去搞委托理财、或者融资成功后很快走下坡路的例子。

我个人认为,中央企业在国外上市,即使融资效果可能不是很理想,但是一方面这样的结果更加接近他的真正价值,另外一方面他们可以在一个更加规范的市场加快自己学习市场的进度,下决心去应付未来更大的市场压力。

相反,如果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为了寻求更好的融资效果排队回国争取上市,一方面技术实现了较大的融资,但是国内经济的总体财富是一个有规律变化的常数,最终还是要由其他投资人承担一快多付出的价值;另外一方面,企业内在机制没有根本的完善,即使融资成功,资金到位后的使用效果也是堪忧,也许个别银行的坏帐问题在融资后的不长时间内,就会把融入资金继续吞噬殆尽,这与政府和国资委实现最佳社会资源配置的宏观目标是相矛盾的。

所以,无论是国资委还是大型央企业,都面临着一个深刻的价值观念的选择,究竟是资金至上、规模至上,还是机制至上、核心竞争力至上?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资委与众多国企领导人的博弈

问:有人说,国资委在与众多的国企领导人在做一场博弈,您是怎么看的?在国资委这个层面上,应当如何管理众多的国企领导人?

顺风:国资委在经营者管理模式的创新方面,面临很重的任务。对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我个人认为需要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案例中借鉴更多的经验。国资委怎么样当好这个最大的董事长?需要认识自己的正确定位,需要从一些大的公司董事会运作中学习更多的经验,也涉及上面提到的身份定位的问题,究竟是官本位,还是“资本”本位?

根据我的一点经验,对于经营者的管理,首先是一个人才观念问题,怎么样求才、识才、爱才、用才、容才、护才,积极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的问题。其实国资委是给全民打工作的,经营者给国资委打工,这样的认识链,这样的认识基础要建立起来,共同盯住一个目标,就是资本回报。两者的关系,可以称是博弈,但是还必须认识到,在他们各自面临着的更加关键的与市场的博弈面前,两者更多的是协作和互相支持。

其次是监督和激励的制度指定以及执行问题,需要建立讲求实效的运作机制,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倾向,保证授权不要失控。

第三需要在市场中检验和考察经营者的市场素质,按季度或者半年度、年度对于企业的经营效果进行动态的跟踪,至于其过程的控制,可能需要给予经营者更多的授权,随时要提醒自己不能够干预企业的正常活动。

在当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还必须重视目前法治不够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还没有完善、国有企业投资主体虚拟化、投资经营责任的多重传递性和多元干预性,对于国资委与众多国企领导人的相互关系定位方面,有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的差异性。相对国家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具有资产总量小、分布不平衡、龙头带动效应明显、赢利两极分化、总体赢利能力较差、改制接近尾声、地方政府干预色彩超过中央等等特征,因此在两者的具体管理方式、途径上,必须采取各自有针对性的措施。

比如国家国资委自成立以来,去年一共发布了六个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普遍性的文件规范,但是同时国家国资委还对自己直接掌管的中央企业国有资产发布了很多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涉及企业的资产转让、经营、管理、法律咨询、投资、经营者公开选聘等多个方面,对于这样一些在中央企业而言非常必要的管理规范,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就没有必要一刀切的予以照搬,因为有的地方根本没有这么大的规模的国有企业,有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行政开放度也没有达到可以照搬的条件。

二是必须认识到“管人、管资产、管事”的渐进性和相对性。特别是人事管理权,在重大人事任免考察等方面,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必然在很多地方不可能把大企业经营者的人事管理权全部一步到位的下放给国资委,对此特别是地方国资管理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而不能够希望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实现绝对而排他的人事管理。在此背景下,必须在认识现状、认清本职工作、认清国资管理目标的前提下,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一步步的把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国资管理部门必须深刻领会对经营者进行管理的权力基础是虚拟的投资人的资本权力,虽然这样的权力是以行政方式体现,但是在具体实现过程中,必须充分把握好资本增值的唯一目标。而这样的目标怎么样与其他部门的管理目标相互协调也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国有企业有一定的社会职能,也有最重要的经营职能,经营者的考核、任免、选聘等工作直接关系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因此必须在这样一个核心目标下,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领导的理解支持和协作。

四是必须认识国资管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的管理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无论是经营者,还是从事经营者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都有同样的任务,学习和吸收世界管理学科和管理实践的先进经验成果,与时俱进的跟上国际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实践的最新形势。

国资委必须认识到,自身的业务能力、学习能力是决定其站在经营者管理的岗位上的最重要的基础,如果对一些前沿性的国际管理理论、国际产业发展趋势、世界经济发展方向、国内行业竞争态势等不能够深入而不间断的学习和吸纳,那么凭什么让你管理那么多真正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第一线的厂长经理呢?所以说,管人先要管自己,我们必须防止国有资产管理中间出现外行管理内行的现象。

而从长远来看,形成国资委主导下的全面开放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应该成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于经营者管理的最关键的工作之一。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国资委与地方国有资产管理

问:国家国资委作为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最高国家机构,其工作职责明确规定了“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地方国有资产总量巨大,情况复杂,加强和规范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应该成为国家国资委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顺风:做好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必须建立两个前提。

首先国家国资委必须高度重视进行全国性的面上的政策指导的责任意义,通过“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从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的两个实际出发,做到中央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两不误,不偏废。

其次必须建立对于地方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历史、现状、问题的正确认识,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掌握省市两级国资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和环境。

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比,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在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自由度、管理权威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地方特征。

一是管理对象的差异。国家国资委下属有中石化等172个大型中央企业,已经实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原有主管部门已经基本在近一轮机构改革中被取消,事实上国家国资委被赋予了原财政部中企工作、各中央主观部门工作等方面的职能,中央国资委已经成为部委一级毯子最大、资产最大的超级巨无霸机构,其本身已经具有统一的大主观部门的色彩。而地方国资委,到地级市一级,仍然大量存在主观部门,各重点国有企业分散在有关主观部门下面接受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除了一些东部发达地区外,地方国资委整体上没有实现对地方重点国有企业的扎口管理,在职能行使上不可避免的具有间接性、约束性,甚至可能受到主观部门的掣肘。

二是管理手段的差异。国家国资委在2005年至今发步了39个文件,其中涉及中央企业管理的有21个,内容涵盖中央企业的办社会职能分离、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改善人才工作、帐销案存资产管理、主辅分离改制、“四五”普法、保持党员先进性工作、“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共青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凸显国家国资委对于自身监管的中央资产的创新求实的管理思路和高度重视程度,也折射出国家国资委希望在企业经营人才选拔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企业法制环境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寻找突破的意图;2004年发布的个文件中,涉及中央企业的有个。

而地方国资委目前的工作重点还普遍放在日常产权管理方面和配合改制、统计评价等方面,对于地方国有企业的制度文化建设、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企业人财物管理等方面,因为地方国资委的职能限制、思路局限,也因为国家国资委在推动方面的滞后,很多工作没有对应的开展起来。虽然国家国资委站在大的“主观管门”的立场上可以全面履行和推动中央企业内部建设,但是即使在地方政府普遍没有取消主管部门的情况下,国家国资委仍然有责任促进地方向中央模式的转变,或者推动地方学习中央在企业建设方面的好的经验。目前,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很多做法并没有下发到地方作为参考,地方面临各自为阵、各自创新的形势,而地方国有企业管理的思路存在创新不足、信心不足、思路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国家国资委加强指导和引导。

三是管理的自由度的差异。国家国资委得到国务院授权已经开始真正独立行使责权利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资产管理的很多方面具有高度的自主权,国务院对国家国资委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自由度和支持。而地方国资委目前普遍处于刚刚草创阶段,甚至一些地级市到现在还没有成立国资委。即使有一些地方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但是目前地方政府的经济工作重点主要放在招商引资、资产重组等方面,对于国有资产大多停留在保持稳定、循序渐退的状态,地方改制工作仍然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一些地方政府专门成立政府直接掌管下有各部门参加的改制办,但是国资委竟然不是牵头机构,其中反映的就是目前国资委在各地忙于改制、“退出”的情况下,政府不希望其在政策上面成为影响进度和速度的障碍,而一些地方国资委也缺乏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听任地方领导在改制中的长官意志甚至非法行政行为,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被边缘化。

四是国家国资委因为手中掌握的统一权限,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很多方面真正实现了“三结合”的资产管理,具有很大的权威。而很多地方国资委在主管部门的管理之外,很难真正介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环节,也很难形成相应的管理权威,同时很多地方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组织部门还不可能最终放弃对于重点企业厂长经理的人事大权,国资委的权限只是停留在纸上。同时,作为组织部门任命下的国资委领导,更不可能去和组织部门争取在企业人事管理方面的必要全力,管理权威无形中被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大大的削弱。

对于上述差异,如果中央国资委不能够予以清醒认识和正确对待,必然会削弱对于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国资委而言,在加强中央一级国有资产监管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好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各项政策制订,改变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头大身子小”的现状。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预算思考提纲

一、国有资本预算收入

1.目前国有资本预算收入散布于财政预算的各收入项目,破坏了财政预算的专业性和真实性,也不利于按照两权分离的思路加强对于国有资本的有效管理。

2.同时有大量的国有资本预算收入没有进入财政预算的轨道,事实上被各主管部门所占有和控制,造成公有制的公共预算收入的盲区和空白,一大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游离于统一的财政预算之外,国有资产在收益权上面的人人所有事实上成了部门所有和企业所有。

3.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的内涵包括总收入和净收入。

国有资本预算总收入的来源包括国家投资、国有资本投入的回收收入、国有资本投入的增值收入和国有资本日常经营收入。

国有资本预算净收入将国有资本预算总收入进行必要扣除后而得。

4.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原则上是国有资本投入在经营性领域的全部收入,包括经营性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办国有企业的资本投入收入。

5.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的全部工作必须涵盖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的各级投资,但是最终只在国家资本层级进行反映。必须针对中央、地方不同行政级别的特殊情况,确定合理的企业国有资本预算层级规定。

二、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1.对外投资和企业增资。

2.调整国民经济地区、产业和行业结构布局的必要支出。

3.国资委的经费支出不得纳入国有资本预算。

4.弥补社会保障缺口性支出。

5.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的经费划拨必须扎口,纳入财政总预算统一平衡。

三、国有资本预算报告

1.编制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平衡表以及国有资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

2.编制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为核心的国有资本总财务报告。

3.编制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以及行业的影响力评价表。

4.编制国有资本预算说明书以及专项预算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

四、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制度

1.预算内企业的预决算审批制度以及相关附件。

2.上市公司预算调整和追加审批制度。

3.必须建立国有企业资本预算收入管理规定,逐步把全部国有资本项目的预算支出纳入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的框架。

4.加强企业预算执行监督,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警机制,控制投资风险。

5.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必须成为编制国有资本预算的重要单位。

6.必须建立国有资本预算与财政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以及其他预算的接口,并且保持总体平衡。

7.国有资本预算工作中必须处理好与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关系,真正落实政正企分开和两权分离原则。

8.必须在政府内部开展新一轮国有资本管理事权划分的职能改革,资产重大项目投资的管理权限、资产经营者的考核任免奖惩权限、企业经营收益收缴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的审批权等有关权限必须继续进行适当集中,才可以形成完整有效的国有资本预算管理体制。

五、国有资本预算的法律效力

1.必须充分认识国有资本预算和决算的严肃性、科学性和重要性,力求实现刚性的预算硬约束。

2.任何企业不得抗拒、阻挠、破坏国有资本预算工作。

3.明确政府和企业的哪些行为必须经过国有资本预算批准,未按规定、未经批准纳入国有资本预算框架的重大国有资本运营行为是违法行为。

论国有资产管理:制止侵吞国有资产的盛宴

国家国资委的成立一度让我们对于扭转全国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状况产生信心,但是国家国资委近两年的工作让我们失望。

虽然在叫停地方MBO、推动产权交易规范化、加强改制监督等方面,国家国资委做出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国家国资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中央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方面。近两年来,国家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建设方面的思路,在创新方面给人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是加强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出台多个有关中央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方面的文件,二是加强了中央企业经营管理层录用、选聘的市场路线,先后出台了多个有关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文件。

国家国资委在近两年,在国有资产监管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给我们留下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是大力加强对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和对于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体系的建设,二是对改制工作的部分具体环节进行建章建制,堵住了一些漏洞,三是一度叫停MBO,并且在今年三月出台了国有资产MBO的新规范文件。

记得去年郎咸平的一通大炮,轰开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MBO黑幕,也轰醒了国资委的警惕心,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国家国资委面对自己旗下170多家国有大型中央企业的资本运营任务,要求他再腾出精力去很好的全面指导、监督地方国有资产改制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左支右绌。

目前国资委所面临的地方改制形势具有以下特征:

一、很多地方改制接近尾声,国资委没有形成对于过去几年改制中产生诸多问题的基本原因方面的认识和结论,也没有对过去几年的地方改制进行样本分析和全面回顾,更谈不上对于过去几年地方改制中国有资产重大流失进行认真的全面清理。在上市公司中,就不乏民愤较大的MBO案例,至今没有见到国资委介入的身影。

二、很多地方改制仍然我行我素,沿袭几年来的改制思路,继续“迈着大步”“大大方方”的进行所谓的国退民进,国家国资委对于地方国资工作的知道和监督薄弱。

三、过去几年一些地方自行制定一些改制土政策,以非常宽松的尺度将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出售给了个人,国有资产出现为期几年的地方制度性的“合法”流失,对此国家国资委未见予以研究和表态,对于此原因造就的巨大流失,宪法所规定的国有资产保护的最高法律追索效力是否仍然有效?

四、一些地区开始新一轮制度性改制,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业的过程中,也引用和参照改制企业的政策口径处理,混淆了国有企业退出身份置换、职工安置与事业单位改变为企业的界限;同时在事改企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全部卖断的情况中执行改制政策的尺度,仍然具有地方特殊的宽松特征,具体操作已经脱离了国资委的操控轨道。

五、新成立的地方国资委失去对于改制政策的独立性,对于改制中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产作价、付款方式等重要环节,事实上仍然延续了国资委成立前按照地方领导长官意志决定的局面,一些地方国资委在地方改制中名存实亡。

六、国家国资委对地方改制中的制度性违法全面失控,情况不了解,问题严重性不认识,更谈不上进行对策研究和向国务院反映上报。国家国资委对于地方改制现状的认识不清,已经严重弱化了全国国资管理工作的健康开展。目前,客观上形成了中央到地方国资管理“头大身子小”的现状,国家国资委被中央企业的巨大摊子耗费了大量精力,但是对于地方国资管理的调研究、指导工作明显忽视。

综上,全国各地方国资改制工作,在国家国资委成立后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而国家国资委把精力大量集中于中央企业虽然在中央层面保证了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有序,但是客观上听任很多地方国资管理中的不和谐因素继续自由泛滥。一些地方,在错误的“招商引资”“国退民进”思维的指引下,继续进行着政府制度化推动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盛宴。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制中的十个焦点问题

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是实施“国退民进”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了规范这项工作,各地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而在整体和全局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健康开展。但是由于种种人为因素,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建仍然存在种种问题。主要包括:

1.资产清查不够全面细致。在对企业资产登记造册时,有单项资产漏登的现象,导致在资产评估时相应的漏评。甚至有个别企业,为了解决因评估后企业权益过大导致原经营者相对购买力不足的问题,或者为了谋取少数人的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达到改制方案中人为设置的股权结构和比例的要求,以“调动有关方面改制积极性”等为名,私自瞒报部分单项资产,不进行评估。此外,也有企业存在虚列债务、冲抵权益的现象。

2.清理债权、债务中存在漏洞。

(1)应收帐款管理不严、催收不力,导致债权悬空。因为改制有一定的时间性要求,而且改制后一般不会再有资产核销问题,企业都从减轻负担出发争取在改制前尽量多核销一些不良资产,所以出现了对大量的外地债权即使有收回的可能性也在时间压力下草草收场、不去催收的现象,找有关人员做个手续,就层层向上申报核销。

(2)对已核销的“坏帐”不建档、不备案,但在改制完成后继续催讨,据为己有,甚至个别企业在改制前就与债务人达成默契或者协议,将还款期限人为的压后。

(3)对大宗债务官司应诉不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改制前的一段时间,企业经营层因为忙于事务等方面原因,对债务诉讼不能充分重视,有的甚至庭审时都无人到庭,导致在庭审中处于被动,使自身的一些良性资产被强制执行,而且清偿作价偏低。

3.不良资产和资产损失申报核销的手续不规范。有的企业由于日常基础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数额较大的存货损失不能很好的查找原因和分清责任。如有的企业仓库帐目缺失,规格种类繁多的存货堆积混乱、帐物不投,在改制期间组织人力清理工作量很大,几乎无从下手,更不要说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很规范的申报核销了。这种状况的形成原因,不能排除有人为掩盖某些问题而刻意把情况搞乱的可能性。但为了改制的进度,为了把资产在改制之前“做实”,个别企业想出种种办法,做出种种证明,向有关部门争取核销。对此,有关职能部门如果不深入现场,很难发现所有问题。

4.资产评估出现低评。出于利益驱动,或者出于对降低国有股比重的错误理解,或者出于减轻经营者持大股而购买国有股的资金压力,出现了企业与评估机构联手,将国有权益低评作价的情况。甚至有企业先将资产低评作价,在改制后重新评估作价出售给国家或者由国家给予拆迁补偿以赚取差价。

5.改制前经营者以较低的价格向自己的关联方突击出售资产,转移企业财富,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缓解自己购买国有股的资金压力。

6.出于对改制后企业的前景不看好,或者因为自身在改制后企业中所占的分红比例不够多,或者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有的经营者在企业改制后脚踏两条船,另行组建自己控制的实体与改制后企业在业务上形成关联,利用在两边任职的机会,同时掌握和利用两个企业的业务渠道、业务骨干,导致两头收益,“公”私不分。也有个别经营者以自己控制的企业向改制后企业采购或供货,由改制后企业以低出高进的方式来转移利润。

7.改制后企业的少数人控制问题。改制企业的权益经过调整、剥离、扣除、折扣等环节,一般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向原企业员工出售股份,也有一些零资产改制的企业。加上有的企业改制后前景看好,经营者为了达到少数人控制“一统天下”的目的,采用封锁政策、欺骗、误导或者压制等种种手段,使“刺头”职工和不合作职工放弃参股,造成经营者及其亲信在企业内部的绝对控制地位。这种状况如果被少数别有用心者所利用,就会成为经营者摆脱职工监督、制造“一言堂”、压制参股的少数职工的手段,导致职工合法的民主权益和经济利益受到侵犯。

8.个别改制后企业的经营者没有持久经营的打算,只想从改制中“捞一笔”走人,所以在改制后不是集中精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和开拓市场,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转移资产和套取现金上面,一旦把企业的优良资产掏空,达到自己套取利润的目的,就准备寻机脱身。这种对企业和职工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恶意侵占国家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9.企业改制后没有很好地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在企业内部没有真正建立起完整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的企业在这方面只是走走过场,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经营者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肩挑”,或者原主管部门派人到企业兼职,或者董事会、股东会不能正常运转甚至被架空,等等。

10.职工补偿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对职工安置补偿金在财务核算中未列入负债,帐目管理不够细致规范。有个别企业在政府规定的补偿政策之外制定本企业的土政策,利用普通职工对政策的不熟悉,将应该属于职工的权益私自转为企业的权益,或者违反自愿参股的原则,强迫或误导职工将安置补偿金转为股份。

(2)个别企业没有按照劳动等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职工兑现补偿金,或者拖欠职工补偿金又不与职工签定延期支付的借款协议,如果职工因外出或者去世等原因与企业断绝联系,这笔应付款项就有可能转为企业的权益。

(3)对应付职工补偿金不以特定的良性资产做债务的保全,如果企业资产被用来对其他债务设定抵押,一旦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产生亏损,清偿债务,就有可能使职工的这部分债权落空,形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4)对安置补偿金的实际结存金额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私自转为企业所有或者设为小金库。

针对上诉问题,我们可以采取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改制责任制,明确企业经营层、国有股持有单位、中介机构在改制中的责任,以承诺书或责任状的形式予以约束。

2.加强改制企业资产损失的核销管理,成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核销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核销审批程序。

3.建议在改制方案的设计、论证过程中增加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参与,并对职工加大有关改制政策的宣传力度。

4.建立改制企业跟踪监督制度,对改制企业设立一个辅导和跟踪监督期,重点对企业在资产处置变现、职工补偿金管理、核销资产变卖残值或债权的清收变现、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建立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及时预警。

5.建议加强对职工安置补偿金的使用管理,通过备案或者审计等方式掌握实际的兑现和结余情况。

6.加强改制企业资产评估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企改制直接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各方切身利益,在工作中难免出现种种问题。对此,只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完善政策,改进监督,才能真正坚持公平、效率的原则,保证这项工作走上健康规范的轨道。对于目前出现的以上十大问题,急需政府和社会各界引起重视,积极寻求对策,否则将继续滋长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导致侵吞国家和职工权益的丑恶现象得以蔓延。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制与“人人所有”

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缺位问题困扰中国经济改革已久,“人人所有、人人不所有”现象在80年代末检讨承包制的时候曾经引起全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但是现在10多年过去,情况甚至更加严重,从“人人所有、人人不所有”演变为“名义的人人所有,实际的人人不所有、少数人所有”,甚至各地政府制定政策推动非市场化的国有股权退出。

其主要表现,就是在改制企业股权出售中,名目繁多的“剥离”、“核销”“扣除”“奖励”“折扣”。在有50年行政和计划传统的国有企业内部,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外部关系上、融资能力上,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管理层都在所谓的“改制”中事实上享受更多的优惠条件和选择权。而各类优惠的制定权限,在最早4、5年前就开始了的从各地自发到目前有组织的“国退民进”风中就一直没有上收到中央!

“国退民进”是党的大政方针,对于这样一个经济改革的既定战略,任何人无法否定其必要性和科学性。但是,在执行这样宏伟的世纪刚才的过程中,有没有出现偏差?我们试对进行中的中国企业改制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1、国有资产全民所有,执行“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管理原则。其中国家在物权的最高层次上享有终结性质的、排他的、不可挑战的最高水平财产权利,这是中国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作为所有权的四大内容,在改制中,因为国所有权的退出,“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三个方面的权利将随着交易完成而丧失,是以负性的“收益”来交易现金;“收益权”可能发生的是在原来亏损的情况下随着交易的完成而丧失的损失,是以“正性”的“收益”来对交易进行优惠的法理基础。通俗的讲,如果国家出售的是一个赢利的企业,那么有什么理由在交易中付出太大的优惠呢?即使出售的是一个亏损的企业,同时考虑全国战略实施的进度要求,以及部分的象征性的考虑到参加改制者的资金压力(当然这个问题是建立在一个不符合市场逻辑的前提下的,也就是国有资产推出是以内部人为第一选择,事实上这是错误的),也不能够不对于国家权益的优惠作出无限制的让步。

2、因为国家财产权力的排他性和绝对的权威性,他应该受到最高的法律保护,这也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当然,私有财产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的本质要求,也收到宪法的明文保护。但是,国有资产在物权上不可被凌驾的属性决定了私有财产权利无权挑战国有资产权利。同时,在全局性的重大的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方面,与“国家统一所有”相对称,应该有国家中央政府统一制定针对性的政策。那么,对于改制这样全国进行着的中大的国有资产行为,为什么中央未能够出台统一的优惠口径和具体政策呢?现在的结果,各地自行其政,标准不一,在这个统一的国内资产交易市场下,人为的因为政府组织的运动性改制,制造出不同的价格标准,对于市场信心和市场的公平性的历史性伤害,是巨大的!

也许正是因为各界对于这些问题的忽视,同样的国有企业,在不同的省份和不同时间,参加改制购买股有股权进入企业的成本,竟然会有巨大的差距!这样的现象是不是中国特色?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组织改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规律的内在的要求,那么请问,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幌子”下,在我们组织战略性“国退民进”的时候,是否就可以违反市场交易的“三公原则”?是否同样的中国公民,可以在享受“国退民进”的优惠政策方面,因为其地位差距,就可以在“管理层控大股”的口号下“因为不是管理层”而被剥夺自己的平等权利和选择权?

论国有资产管理:“国退民进”不是私有化

目前国内有一种认识,认为市场经济是私有制的产物,而且不可能是其他所有制的产物,从而得出目前的“国退民进”就是私有化,私有化是公有制向私有制投降后发生的被迫行为。我认为是错误的。

市场经济是各类经济主体在市场规则下平等参加市场活动,获取市场收益的法制经济,这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历史时期的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不同的。比如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只是一种发育中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水平相比,无论其水平、规模还是其规范性、法制性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够因为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以私有制为主体,就得出结论说市场经济只能够是私有经济。我们看见,在西方国家如法德模式下的市场经济,国有资产仍然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主体参与经济活动,没有任何事实证明,“国有”这样的所有制性质就可以绝对的决定了企业的命运。

企业的经营水平,受到行业、市场、政府政策、企业决策能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产品周期、上下游产业景气状况等多发明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特定的历史时期的影响。因此,原则上以局部的和特殊的一段历史时期的不完全数据,进行实症分析就得出“国有经济肯定不如非国有经济的结论”是不完全信息下的不完整结论。

而且,国家目前也没有任何场合发出国家资本必须全面从经济生活中退出的信号,相反资本市场的事实表明,国家对于国有控股的特大型上市公司还在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力度。“国退民进”不代表国家资本的全面退出,只是结构上从竞争性行业退出,这样的战略不具有政治取向,是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这部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这也是对世界不同制度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借鉴的成果。在关系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的命脉行业,国有资产仍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方针。如果把国有经济招战略性的在竞争性行业的退出,与全国性的私有化联系起来,很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但是,我注意到,目前国内学术界争鸣的一些观点,有的忽视了这样的事实。他们以为现在的“国退民进”就是私有化的春天的来临,以为我们的政府在走一条渐进式的私有化道路,是不出声的在走私有化的“夜行军”,甚至有拿前苏联的“一人一券”平分国有资产来类比现在的国退民进。在这样的认识下,各路学者、思考者们,要么发出要公平还是要效率的呼声,要么呼吁加快“私有化步伐”以实现更大效率,也有的朋友产生了社会主义丧失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担心。

因此,必须清醒的认识目前国内政治和经济发展的路线并不是在偏离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我们才能够客观的思考当前改革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和偏差,从而客观的面对他,重视他,解决他。同时,对于一些利益买办阶层,也应该认清形势,顺应潮流,不要误以为我们的政府已经抛弃了公有制,抛弃了劳动者利益,抛弃了历史!

在“国退民进”的正确战略指引下,国内的国有经济从总体上看正在有序的退出部分竞争性的行业。但是这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承认产生了一些问题和偏差,从而形成了一些社会不满情绪和呼唤“公平”、反对权力腐败的社会思潮,其根源是目前社会政客和发展现实的深层次矛盾所决定的,是完全正常的。我们希望这样的呼声,可以对于政府反思“国退民进”战略的实施起到健康的促进作用,也希望更多的朋友关心和支持“国退民进”战略和其他关系国家、民族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关心和支持社会弱势群体和广大的中小投资人利益!

QQ:691382868(如没有QQ只有MSN的朋友, 请加:[email protected]

作者:顺风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了解中国系列:中国投资环境与风险日益恶化 (转贴) 海归论坛 2004-8-29 周日, 13:45
[原创]顺风:美国的新对话主义与世界的新对抗主义图景 海归商务 2012-7-28 周六, 19:43
机会来了,这次更高科技:中国投资10万亿促战略产业保增长-ZT 海归商务 2011-11-22 周二, 19:43
[原创]顺风:美国的经济国策正在改变 海归商务 2010-10-19 周二, 13:55
[原创]顺风:美国危机及其对华政策改变 海归主坛 2010-8-01 周日, 17:21
[原创]顺风:美国黄海军演可能是偷机讹诈 海归主坛 2010-7-16 周五, 22:08
[原创]顺风:谷歌撤资事件的若干逻辑分析 海归主坛 2010-1-17 周日, 12:45
[原创]顺风:谷歌撤资揭示互联网政治化新趋势 海归主坛 2010-1-16 周六, 12:32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顺风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 顺风:论国有资产管理(1~12篇·2万字) -- 顺风 - (21482 Byte) 2007-5-11 周五, 08:02 (1815 reads)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4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