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当然都知道,所谓的“恐龙基因”不过是些外源污染物的基因而已。中山大学的屈良鹄、美国Wayne State University的杨洪、以及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科学家们,在1995、1996、1997三年间分别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异口同声指出陈章良的结论不可信。这些论文的目录如下:
Wang HL, Yan ZY, Jin DY. Reanalysis of published DNA sequence amplified from cretaceous dinosaur egg fossil. Mol Biol Evol. 1997 May;14(5):589-91. (此文作者特意申明,手稿得到邹承鲁的审阅。)
在九十年代初,伴随着PCR技术的提高、普及和推广,以及电影《侏罗纪公园》的上映,国际上确实有一股发掘恐龙基因的躁动。1993年7月9日出版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的一篇文章,标题就是《恐龙DNA:追猎与炒作》(Morell V. Dino DNA: The Hunt and the Hype. Science 1993 Jul 9; 261(5118):160-162)。这篇文章明白地解释了从恐龙遗骸中扩增DNA之不易,并且作了一个图,来说明如何才能够使这方面的研究结果使同行信服。根据这个图示,一旦从恐龙遗骸中扩增到了DNA,首先要将其序列与数据库中的其他DNA序列进行比较,如果它们与人类、细菌、真菌的序列相似,则说明DNA是来自污染物。假如这些DNA与人类、细菌、真菌的序列不相似,则要进一步检查它们是否与鸟类和鳄鱼类的DNA序列相似(根据形态学的比较研究, “主流学术界”认为恐龙与鸟类和鳄鱼的亲缘关系最近)。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结果没有意义。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它也只能说明,这些DNA“可能”是来自恐龙----到底如何,最后还需要通过重复实验来进行验证。这个图示所说,虽然是针对恐龙基因的研究,其实也是科学界,至少是“生物化学界”,从事科学研究的不二法门。这就是,在得出结论之前,要尽全力排除一切可能的误差来源。陈章良的恐龙蛋研究,其根本错误就是没有遵循这些科学研究的“金科玉律”,而不是方舟子大言不惭宣布的什么“操作过失”。实际上,就算陈章良们进行“无过失操作”,只要他们背弃科学研究的基本法则,也同样会得到这么个贻笑世人的结果的。
原来,1994年11月18日一期的《科学》杂志发表了来自美国犹他州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 University)科学家的论文,报告从恐龙遗骨中扩增到了DNA。(Woodward SR, Weyand NJ, Bunnell M. DNA sequence from Cretaceous period bone fragments. Science 1994 Nov 18; 266(5188):1229-32)。但是,就在同一期杂志上,还发表了另一篇文章,题目是:《可能的恐龙DNA发现遭到怀疑》(Gibbons A. Possible dino DNA find is greeted with skepticism. Science 1994 Nov 18;266(5188):1159.)。仅从这篇文章的标题,我们就可以看出,杨百翰大学的文章并没有能够说服学术界同行。事实也确实如此。在1995年5月26日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来自美国、德国、荷兰共四组科学家的来信,一致质疑这个恐龙DNA发现。(见:Detecting dinosaur DNA. Science 1995 May 26;268(5214):1191-1194)。如今,这个恐龙骨DNA发现,也象陈章良的那个恐龙蛋DNA发现一样,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一个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