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也不浪漫。我沒有宿舍,所以我睡在友人家裡的地板上,靠著回收可樂空罐的五先令退費買吃的,每個星期天晚上得走七哩的路繞過大半個鎮去印度教的 Hare Krishna 神廟吃頓好料。我喜歡 Hare Krishna 神廟的好料。追尋我的好奇與直覺,我所駐足的大部分事物後來看來都成了無價之寶。舉例來說:當時里德學院有著大概是全國最好的書法指導。在整個校園內的每一張海報上,每個抽屜的標籤上,都是美麗的手寫字。因為我休學了,可以不照正常選課程序來,所以我跑去學書法。我學了 serif 與 san serif 字體,學到在不同字母組合間變更字間距,學到活版印刷偉大的地方。書法的美好、歷史感與藝術感是科學所無法捕捉的,我覺得那很迷人。
我沒預期過學的這些東西能在我生活中起些什麼實際作用,不過十年後,當我在設計第一台麥金塔時,我想起了當時所學的東西,所以把這些東西都設計進了麥金塔裡,這是第一台能印刷出漂亮東西的電腦。如果我沒沉溺於那樣一門課裡,麥金塔可能就不會有多重字體跟變間距字體了。又因為 Windows 抄襲了麥金塔的使用方式,如果當年我沒這樣做,大概世界上所有的個人電腦都不會有這些東西,印不出現在我們看到的漂亮的字來了。當然,當我還在大學裡時,不可能把這些點點滴滴預先串在一起,但是這在十年後回顧,就顯得非常清楚。
我好運-年輕時就發現自己愛做什麼事。我二十歲時,跟 Steve Wozniak 在我爸媽的車庫裡開始了蘋果電腦的事業。我們拼命工作,蘋果電腦在十年間從一間車庫裡的兩個小夥子擴展成了一家員工超過四千人、市價二十億美金的公司,在那之前一年推出了我們最棒的作品-麥金塔,而我才剛邁入人生的第三十個年頭,然後被炒魷魚。要怎麼讓自己創辦的公司炒自己魷魚?好吧,當蘋果電腦成長後,我請了一個我以為他在經營公司上很有才幹的傢伙來,他在頭幾年也確實幹得不錯。可是我們對未來的願景不同,最後只好分道揚鑣,董事會站在他那邊,炒了我魷魚,公開把我請了出去。曾經是我整個成年生活重心的東西不見了,令我不知所措。
有幾個月,我實在不知道要幹什麼好。我覺得我令企業界的前輩們失望-我把他們交給我的接力棒弄丟了。我見了創辦 HP 的 David Packard 跟創辦 Intel 的 Bob Noyce ,跟他們說我很抱歉把事情搞砸得很厲害了。我成了公眾的非常負面示範,我甚至想要離開矽谷。但是漸漸的,我發現,我還是喜愛著我做過的事情,在蘋果的日子經歷的事件沒有絲毫改變我愛做的事。我被否定了,可是我還是愛做那些事情,所以我決定從頭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