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老狼在楼下提出议会,这本身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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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议]老狼在楼下提出议会,这本身就违法。 (1758 reads) 作者: 王大拿来自: 苏格兰 文章时间: 2008-5-30 周五,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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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大拿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我理解老狼的初衷,他急需解决马甲的问题。但是从立法的角度来说,这样做是违法。老狼在帖子中写的是议会,按照海归网现有版规的规定,议会的存在本身不具有合法性。老狼可以说我宣布马甲的权利与义务是某某,老狼作为一个自明的网站持有者,这样是合法的。

如果老狼有让网友立法的决心,那么老狼和网友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到的,不是怎样来管理人,而是怎样来管理法,也就是一个立法的层次问题。

立法的工作的确很难,很复杂。我的提议是:老狼先可以用自明的网站持有者身份宣布一些暂行条例,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然后网友共同立法。由于立法的复杂性和网友不是人人都有时间,有兴趣来参与立法工作,立法可以在老狼的主持下,由activists(比如:阿基里斯,对冲基金,vv,黄埔半期,江志,lpspace,佛心,等等)参与,考虑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共同构建海归网的法律。

可能由于版面的关系,我建议老狼另开论坛来讨论立法,以不至于影响到各个论坛的风格。

最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折腾的这个立法行为有没有合法性。

作者:王大拿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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