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坐下来才发现,风雅包裹着的是刺鼻的铜臭。那饭馆的服务员根本不像其他饭店(包括有名且昂贵的“青叶料理”)那样热情礼貌,却颇有点“店大欺客”的大喇喇,大约像郑玄家通毛诗的侍婢,刚刚才因“薄言往诉,逢彼之怒”,被主人罚跪泥中,见了我等伧夫俗子自然心中无好气吧。该店的规矩是必须order才许坐下,至少必须买茶。这完全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是,每个顾客都必须如此。我们中的一位在外吃过饭,无法再吃,风雅诗婢竟然逼着他点了茶。这也罢了,我们带去的啤酒与烧鸭也不许在那儿吃,不知是何道理,估计是《诗经》中找不到相关典故吧。一位朋友乃忿忿说:“所谓文化人,就是a special kind of losers!”于是合座大笑。
但台湾与大陆的区别也就在这里。人家也炒作,也想赚钱,但并不像大陆几乎所有的人那样,给你一种利欲熏心,不择手段,饥不择食,抓住第一个机会就扑上来往死里宰你的感觉,而是基本做到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给你一种热情而不虚伪,精明而不奸诈,诚实而不愚蠢的感觉。那两位姑娘也一样。人家当然是靠街头卖艺为生,但看得出是真的喜欢那行当,they really enjoy what they are doing,而她们在演唱中流露出来的由衷的欢乐,也不可避免地感染了听众,使得我的忧郁症飞到了爪哇国。那一瞬间,我真觉得,回去写游记,题目该叫作《沉醉台湾》,只恨我“打赏”的小费太少。但问题是,那两位姑娘跟西方等价物的作派不同,但凡听众“打赏”,就要在话筒里致谢。我若再去投款,人家再次郑重致谢,情何以堪?
我想,其实传统社会除了在政治上实行思想专制,在其他方面还是相当宽容的,甚至比同代的西方还先进,历史上没有过欧式血淋淋的宗教战争与宗教迫害就是明证。宗教信仰是公民的基本人权,无论人家信仰什么,哪怕就是奉武大郎为大力金刚也罢,都是人家不可违反的人权。对此说三道四,轻薄指责,甚至如方舟子一般抡“科学”大棒无情打杀,适足表现自己的intellectual arrogance out of ignorance,而中国之所以落入今日全民道德沦丧的困境,恰是因为这种know-it-all的smart asses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