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科目代表企业对外部个人或企业的一些与主业无关的债权。因为为无息的被占用,影响了资金流动,管理好的企业这个科目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控制的很低。在审计人员内部,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被戏称为“垃圾洞”,因为 (I) 某些国企改制上市公司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或 (II) 不合规交易,(III) 或自身资金被不明身份的第三者长期无偿占用,(IV) 或对某项交易会计如何处理不明确时,企业均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法规不允许企业间相互拆借,但现实是一些企业只能偷偷的干,只是拆借记不入普通流动资产科目,因为会计准则对各科目都有明确界定。也不能明目仗胆的单列一项“借款余额”,否则无疑是从证监会自找麻烦。剩下富有弹性,能“活学活用”的就是“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了。郑百文则是两者皆用。
附表6提供了“其他应收款”的明细,来自于公司各年年报。 个别年披露不足,难以比较。
A. 1996年已有26M 的其他应收款列在一个神秘的子科目“其它”中(这是大量改制上市公司的通病) , 占全部其他应收款余额1/3,与主营业务并无关系。26M的大额资金给了何人呢?无人知道。
B. 1999年欠款前五位中的东莞石碣镇物资公司贸易部更是神秘,(分析见“2) 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部份)。第二位的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欠了35M,从97年欠到99年底。以上两项合计115M(占配股所获资金74%!)。还是一个老问题:郑百文真的需要1998年的配股资金吗?还是实际上公司从未用好现有的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