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跟着老狼,我也看新《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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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创]跟着老狼,我也看新《劳动法》 (3099 reads) 作者: 飞渡2 文章时间: 2008-1-25 周五,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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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飞渡2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中国的新《劳动法》实在是太超前了,想学欧美不是这么个学法。新劳动法的很多条款已经和西欧福利国家的相关法律大致接近了。可是比较一下两地的商业、社会环境就会发现,我们这是叫化子和龙王爷比宝。

(1)企业劳动生产率。西欧国家中企业的单位人工产出率非常的高。一靠高度自动化,二靠高素质员工,三靠相对高效的管理制度(中小企业不见得象大企业那样管理有序,但相对中国同等规模的企业肯定要好)。另外管理层的工作压力非常之大,加班是常事,但没有加班工资(工人、职员才有加班工资)。反观中国,核心竞争力说白了是蚂蚁、蜜蜂的战术。如果每个蚂蚁出的力还是那么大,但领导说蚂蚁的待遇上现在却要和狮子接轨,我不知道当老板的这个买卖还怎么做。

(2)交易的社会成本。商业企业运作要承担两部分成本。一是企业内部成本,二是社会成本。中国企业的社会成本之高是有目共睹的。除了要对付大量的坑盟拐骗行贿索贿( “防火防盗防干部”),我国企业还有一个头疼问题是员工素质。西欧大学的大学生刚毕业进企业基本就可以独立工作,而中国现在的大学毕业生基本还是半成品,有的根本就是废品。国家花费的教育经费(最终是已税务的形式转嫁到企业和个人头上)只养肥了一帮吃教育饭的。而企业必须重新培训员工,大量增加成本。

(3)法律执行效率。法律的严肃不表现在法律的严峻而表现在“违法必究”的执行程度。西欧的企业主也想尽办法逃避责任,靠关系和后台势力可以“玩转法律”的也有,但是总体来讲大部分还是规矩做事。想玩花样也得在法律的框框里玩。可是中国的现实条件能做到这一点吗?在未来的几年里只怕劳资纠纷会大增。企业主除了要搞定各级神佛和社会混混外要从已经不多的时间里挤出时间来搞定员工。最高兴的当然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人群了。我不知道企业主还有多少时间去想办法提高企业真正的竞争力?按照适者生存法则,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壮大起来的企业会是以什么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研发创新?还是政府攻关?如果是后者,我们能指望他们真的冲出国门走向世界吗?


新的《劳动法》从效果上讲就是把本应该大部分由国家程度的责任(基础、职业教育,法律、行政、服务机制完善)推给企业,让企业即要照顾员工又要承担社会成本。受到最大冲击的是弱势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逼急了搞搞中国式政府攻关还是比可怜的中小企业有资源吧?)。所以我讲,将来中小民营企业油水榨干(见https://www.haiguinet.com/bbs/viewtopic.php?p=1231007)中国又回到国营大企业独大的时代。

作者:飞渡2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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