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贴:本人当被告的案例〕【法官公告】关于陪审团人选及审议程序 (317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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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考贴:本人当被告的案例〕【法官公告】关于陪审团人选及审议程序 (317 reads) (2819 reads) 作者: 狼协来自: 美国 文章时间: 2008-5-23 周五,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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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协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作者:云儿 在 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s://www.hjclub.com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时为止,陪审团初选名单中两人(九戒、不锈

钢安魂曲)被原告拒绝,一人(牛乐吼)由被告拒绝,以候补陪审员

依次递补,目前陪审团名单为:



实话实说!!!、xyzxyz、weizhi、NOEQ、someone、草虾、广成子



在上述七人中,被告尚有权拒绝其中一人。目前候补陪审员为网友

人之初。



被告的拒绝要求,应在海纳百川时间2003年10月22日11时32分之前

提出,否则将视为同意上述名单。





2、正式听审程序自2003年10月22日11时32分开始。原告之首次陈词,

将与本公告同时贴出。



3、被告之答辩陈词和原告之起诉陈词,应在正式听审程序开始之二

十四小时内贴出,限每方三贴,陈词不可针对纠纷的对方,而应当是

提供给陪审员的正式材料。



4、原被告陈词应当贴在专门的陪审团页面。如果坛方由于技术原因

无法按时提供单独的陪审团页面,双方得在众议院贴出陈词,并在标

题中醒目注明【给陪审团的陈词】。



5、在双方陈词开始以后,原告最后陈词贴出之前,陪审员不得对案

情议论、裁决,但可提问,每位陪审员限对原被告各提一个问题。

原告最后陈词完成之后,被告可在二十四小时内提出最后答辩。从

原告最后陈词贴出到被告最后答辩贴出这段时间,陪审员不得议论、

提问、裁决。



6、陪审员在被告贴出最后一贴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可依据《论坛规

则》讨论纠纷,并投票做出裁决。多数票即是陪审团的最后裁决。

陪审员可以弃权。



7、请原被告和陪审员注意,根据陪审团规则,陈词和讨论应当围绕

争议贴的内容和性质进行,不应讨论其他纠纷或者其他与争议贴类似

贴子的问题。





2003年10月22日

作者:狼协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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