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美国公民未婚夫/妻或配偶在美国境内如何取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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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创]美国公民未婚夫/妻或配偶在美国境内如何取得绿卡? (2488 reads) 作者: uslawchina 文章时间: 2008-7-10 周四,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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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slawchina留学与移民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程序比较复杂,一些要求在入境美国之前完成,一些要求在入境之后办理。美国公民未婚夫/妻或配偶入境美国后需要办理哪些程序呢?

 K-1签证
在美国公民为其未婚夫/妻递交的K-1申请通过后,受益人必须在入境美国后的90天内与该美国公民结婚。之后美国公民需为其配偶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将配偶的K-1签证调整为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同时需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取得绿卡身份后,在其婚姻未满2年的情况下,须在2年绿卡身份到期的前90天内递交去除条件式申请。
由于K-1 签证只允许持有人入境美国一次,若您的配偶在调整身份申请未决期间想要出入境美国,他/她必须提前向其居住地辖区的移民办公室递交I-131表格,申请提前离境。
美国公民未婚夫/妻的子女申请K-2签证需单独递交I-130表格办理跟随移民,同时申请I-485调整身份,受益人需是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若是继子女,其父母子女关系须在子女满18岁之前建立。
 K-3签证
当美国公民的配偶取得K-3签证入境美国,申请人须等I-130被批准之后,提交I-485调整身份。
在K-3签证的2年有效期间,受益人想要离开美国时,无需申请提前离境许可证。
申请配偶子女K-4签证不必另外提交I-130表,但是申请人需在I-129表格上填上该配偶所有子女的名字,如果没填,该子女则不能以K-3签证的子女身份申请签证,申请人须在该子女符合申请永久居民的条件下另外为其申请I-130和I-485调整身份。
 B-2观光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是B-2观光人员或其他非移民身份,在其入境美国后,申请人向USCIS美国移民局国家福利中心提交I-130移民和I-485调整身申请。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快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如结婚后留在美国的身份问题,逾期停留问题,当初赴美目的的真实性问题等等,都会给将来的I-130和调整身份申请带来很大难度。

总之,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永久签证不仅需要懂得签证申请的程序,更要明白相关法规,可以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和解决方式。如果读者有此方面的疑惑,可以选择USLawChina的咨询,我们在和你沟通后将提供最方便、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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