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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民国八卦系列] 徐志摩--民国文青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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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国八卦系列] 徐志摩--民国文青第一人   
阳光在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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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上校

头衔: 海归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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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民国八卦系列] 徐志摩--民国文青第一人 (4283 reads)      时间: 2011-9-15 周四, 00:16   

作者:阳光在多城海天文学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 徐志摩与张幼仪
说徐志摩的婚恋故事,首先要说他与张幼仪的婚姻。这是一段包办婚姻。既然是包办,那就先说说徐、张这两个大家庭。徐志摩出生在老家--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硖石这地方因徐而出名)。他父亲徐申如是个成功的商人,是硖石商会的会长。不过徐家虽然有钱,毕竟算不得书香门第。徐申如对这一点总是引以为憾,所以对独子徐志摩的读书之事抓得最紧。

张幼仪出生在上海郊区宝山县,她的爷爷做过前清知县,父亲是个读书人,但以行医为业,一度非常富有,但后来家道中落。张家兄弟姐妹一共12人,基本上都成才了。特别是二哥张君劢(张嘉森)和四哥张嘉璈,都曾留学日本,回国后担任要职,把这个家族又撑了起来。

不过徐、张两家的亲事能够缔结,主要还在于徐志摩的个人魅力。他在少年时代就才华出众,在杭州念中学时被张家的四哥张嘉璈相中。那时民国刚成立两年,张嘉璈是浙江都督府的秘书。他看到徐志摩写的一篇作文,就动了心要把妹妹嫁给他。从很俗气的角度看,徐家有钱,张家有地位,所以两家都特别乐意拉上关系。张嘉璈写信去向徐家说亲,徐申如立刻就答应了,说能有这样的儿媳是徐家的荣幸。女方这边,张幼仪的母亲也急着嫁女,她请人查看两人命理,发现八字不合,居然把女儿的出生日期往前推了一年,硬给凑合上了。这样着急,可能与张幼仪的一双大脚有关。幼仪小时候也被缠足,但只缠几天,就由哥哥们出面干预,让她免了这趟苦刑。可这一双大脚无疑会成为母亲的心病。现在肯有婆家要她,还不赶紧?

徐志摩为了孝顺父亲,勉为其难地娶了张幼仪。那么张幼仪怎么想呢?从她以后一生的表现来看,她对这个婚事没什么想法,坚决服从家长们的安排。

徐志摩与张幼仪在1915年结婚。婚后他长期在外求学,先是去北大,后来又去美国。1918年他与张幼仪的长子出世,几个月后他登上了开往美国的客船。1920年徐志摩拿到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后,想拜在一位洋大师门下好好做点学问。他选中了英国剑桥的数学兼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为此徐志摩放弃了在美国拿博的机会,辗转去了英国。可惜罗素偏偏在那时离开了剑桥。

徐志摩拜不成名师,心情相当沮丧,只好进了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但两个月后,他经名人推荐转入剑桥大学的King's College。名义上他是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可实际上他那时开始迷上了西方浪漫主义文学,特别是雪莱、济慈的诗歌。徐志摩这人骨子里是浪漫的。虽然他少年时代立下雄心大志要救国救民,出国留学选的专业不是政治就是经济,父母大人也高兴,但是到了英国,他终究要回归本性,做个诗人。

也正是在1920年秋的这段时间,徐志摩的情感经历也峰回路转。他与林徽因初次相识,与此同时又给家里写信要把张幼仪接出来。给老爸的信写得言辞恳切,貌似很想媳妇,所以徐家就安排张幼仪去英国夫妻团聚了。但是经专家考辨,徐志摩写这封家信是受了妻兄张君劢的催促,未必是他真的想媳妇(注释1)。从张幼仪这方面来说,这次团圆之旅一步步演变成离婚的噩梦。

徐志摩的浪漫恋爱,是民国新派文人给后人留下的一笔精神遗产。那么他与发妻之间感情到底如何呢?以前徐志摩的朋友们总要宣扬说他们还是有感情的,只因徐志摩一心要追求自由,才说服张幼仪离了婚。按胡适的说法,两人离婚后交流还更多了。

但是当1997年,幼仪的侄孙女张邦梅编写的《小脚与西服》出版后,徐志摩的形象很被颠覆了一下,他对发妻的寡情薄义在书中表露无遗。按张幼仪的说法,徐志摩从一开始就瞧不起她,说她是个乡下土包子。新婚第一夜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婚后徐志摩外出求学,更少与她交流。稀奇之处在于,张幼仪并不是真的土包子,婚前一直在洋人的学校里念书,要不是因为结婚,还会继续念下去。她甚至拥有一双天足。徐志摩与几位舅爷的关系也非常融洽。当年在北京求学时,正是张君劢把徐志摩介绍给了自己的恩师梁启超。但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徐志摩就是不喜欢张幼仪。(注释2)

夫妻二人在英国团聚后,隔阂更深,关系更糟糕。他们在学校附近的小镇沙士顿住下来后,张幼仪一心想学习,结果发现自己成了保姆(有时还须陪床,不然不会第二次怀孕)。徐志摩平时不着家,但吃饭还是要回来吃。张幼仪猜测徐志摩在外面有了女人。但是她那时想法还很传统,想着自己的主妇身份不会动摇,只不过是要接纳丈夫的一位姨太太。

徐志摩很快就向张幼仪透了底:他要的是离婚。哪怕是有了孩子,把孩子拿掉也要离。张幼仪的震惊可想而知:她有什么过错?怎么忽然就要被休掉!

在《小脚与西服》一书里,张幼仪对徐志摩在离婚前后施之于她的冷暴力说得比较详细。比如徐志摩要她打胎,张幼仪说打胎可能危险,徐志摩回说:坐火车还危险呢,难道人家就不坐火车了;比如徐志摩忽然找来另一位姓郭的留学生与他们同住,根本不跟她商量;再比如徐志摩有一天忽然通知张幼仪说晚上要带一个女同学“明小姐”来家里吃晚饭。可怜的幼仪以为这个明小姐就是丈夫未来的姨太太,虽然倍感郁闷,还是大度地接待了她。结果就是这天晚上,吃完饭徐志摩把明小姐送走后回得家来,就高声宣布他打算离婚。顺便说一句,很多读者想当然地以为“明小姐”就是林徽因,其实不是。有人分析“明小姐”可能是民国另一才女袁昌英。

张幼仪当然不肯离婚。于是一个星期之后,徐志摩一声不响地离家出走了,把怀有身孕的幼仪孤零零丢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房子里,再也没有回来过。徐志摩再度出现在她面前时已是半年之后的1922年3月。他是神采奕奕,而她则刚刚结束了一次屈辱的生育(次子徐德生尚未满月)。徐志摩要见她,依然是为了离婚,见面无非是要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张幼仪发现徐志摩对自己毫无愧疚,看上去春风得意。当她终于在协议上签了字,徐的朋友吴经熊、金岳霖当着幼仪的面,立刻向他表示祝贺。徐志摩还洋洋得意地宣布:『你张幼仪不想离婚,可是不得不离,因为我们一定要做给别人看,非开离婚先例不可。』这种铁石心肠的表现放到今天来看相当之极品,不过在当时自有它的背景。学者韩石山分析说,那时节在欧洲的留学生专门以拆散婚姻为乐,破掉一桩包办婚姻,就是一件成就。

在被遗弃的这半年里,张幼仪仿佛鬼门关前滚过一遭,全靠她二哥和七弟的帮助才挺了过来。但她劫后重生,从此走上自立自强的道路,在德国完成了学业(幼儿教育专业)。这期间她还经历过一次巨大打击,就是德国出生的次子在3岁时夭折。张幼仪在完成学业后回国,起初在东吴大学教过一阵子德语,随后又进入商界,做过上海第一家妇女储蓄银行的副总裁(那时她四哥张嘉璈已是上海滩有名的银行家),也做过云裳服装公司的老板。张幼仪是一个女性自强自立的典范。

这场婚姻是徐、张两家人的事,两家亲戚对离婚都万分难过。徐申如夫妇护着儿媳,大骂儿子。《小脚与西服》一书里说,徐志摩刚刚离家出走的那阵子,幼仪一个人恐慌地住在家里,忽然有一天,一个叫黄子美的人上门拜访她,把必须离婚的意思说给她听,同时又提了一个古怪的问题:『你愿不愿意做徐家的媳妇,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据韩石山分析,黄子美是徐申如的朋友,他向幼仪传达的不是徐志摩的意思,而是老爷子的意思。后来徐申如夫妇把张幼仪认作干女儿,又让她管家,到最后连陆小曼的生活费都由她经手。

张家这边呢,几个兄弟都要求张幼仪打落门牙和血吞,君子绝交不出恶声。二哥张君劢听说要离婚的消息,对幼仪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张家失徐志摩之痛,如丧考妣。』多年以后,当晚辈张邦梅写《小脚与西服》这本书时,她的爷爷、也就是幼仪的八弟张禹九,还叮嘱孙女别把徐志摩写得太坏。


◆ 张幼仪对徐志摩那能叫爱情吗?
很多文章都说,在徐志摩生命中那些女人里面,数张幼仪对他爱得最浓。张幼仪虽然与他离婚,但仍是徐家的媳妇(后来的名义是养女),是徐志摩的儿子的母亲。她为徐家二老送终,把儿子抚养成人。张幼仪在五十多岁时再婚,丈夫是一位医生,那时儿子已经成家了。徐志摩一直没有从她生命中消失,台湾的《徐志摩全集》最终是在张幼仪的策划之下得以出版的。

《小脚与西服》里面的一段话被人们反复引用,做为张幼仪自己承认最爱徐志摩的证据。书中的张幼仪对张邦梅说:『你总是问我,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个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子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其实这段话充其量表达出张幼仪的茫然--如果不是明目张胆地抱怨的话。她对徐志摩的所作所为,与其说是出于爱情,不如说是出于责任。张幼仪虽然赶上现代化的大潮,从大少奶奶变成了一位职业女性,但在婚姻问题上她的信念仍然非常传统,生是徐家人,死是徐家鬼。小脚与西服的矛盾在她身上并没有解决。她对徐家尽到了媳妇的责任,对儿子尽到了母亲的责任,对徐志摩本人也还尽可能地尽着妻子的责任......在徐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子里面,肯定属她最尽责。

但是她恐怕到最后也没有理解徐志摩为什么铁了心要离婚,或许是不愿去理解。徐志摩无疑是有负于她,但这种辜负与普通的变心、劈腿之类毕竟不同。徐志摩追求的是自由恋爱,坚决拒绝没有爱情的婚姻。他给张幼仪写信劝她同意离婚,说:『无爱之婚姻无可忍,自由之偿还自由,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

张幼仪始终认为徐志摩要离婚是因为心里有了别的女人,具体说,就是林徽因。从《小脚与西服》一书可知,张幼仪到晚年仍是这么看的,而且不忘记揶揄志摩一下。她回忆那天去吴经熊家签离婚协议时的情形,说徐志摩当时非常着急要把这事办妥,说:『你晓得,我没时间等了,你一定要现在签字,林徽因……』可见前面信上说的什么自由啊、奋斗啊都是幌子,他不过是想快点把林徽因弄到手。后来林徽因并没有嫁给徐志摩,而是与梁思成缔结连理,对这事最生气的恐怕就属张幼仪了:我都把位置让出来了,你怎么还不跟他结婚?因此张幼仪并不吃陆小曼的醋,对林徽因却一直耿耿于心。

张幼仪怕是太小看徐志摩了。他闹离婚绝不仅仅是因为第三者插足,虽然那也是动力之一--况且,林徽因到底有没有跟徐志摩谈过恋爱还是件可疑之事。徐志摩是看重离婚行动的革命性,并且旗帜鲜明地向世人亮出这个姿态:包办婚姻可耻,自由恋爱光荣。他亲手砸碎加诸于自己的包办婚姻,是以身作则改变中国落后风俗的实际行动。

民国时期,打着追求自由恋爱幌子抛弃发妻的男性,好似春天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但并非人人都那么光明磊落。大多数男人是模棱两可的,元配妻子照旧供在那里,同时再娶个新式妻子,只不过这个后进门的新老婆绝不同于往日的妾,而元配妻子与旧式的正室夫人相比,家庭地位是从天上跌到了地下。远的例子不用举,就说徐志摩的朋友郁达夫,与元配妻子孙荃就从来没有办过离婚手续,跟新式妻子王映霞吵架气不顺了,偶尔还会回到元配那里住几天。再比如鲁迅,和许广平始终就是同居,不是结婚。比这些作家晚一辈的张爱玲后来写了小说《五四遗事》,又名《罗文涛三美团圆》,就是调笑这种不彻底的革命。

革命的行为未必总能在道义上站稳脚跟。徐志摩自己痛快革命、让发妻承担牺牲的行为,很有令人不齿之处。而鲁迅宁愿忍受毫无爱情的婚姻,不愿意让朱安失去唯一的庇护所,又何尝不是敦厚仁爱的表现?但志摩敢于引领时代潮流,毕竟是个有担当的人,甘愿承受随之而来的责难。他不但协议离婚,而且在签字半年多之后公开在报纸上刊登了声明,此举被认为是民国时新式离婚(也叫“文明离婚”)的第一个案例。那是1922年11月间的事,离婚通告登在他老家的刊物《新浙江·新朋友》上。徐志摩还给这则启事配了一首诗《笑解烦恼结》,同期发表。此诗还有个副标题叫“送幼仪”,大概是他写给张幼仪的唯一一首诗歌。诗的最后一节说:
如何!毕竟解散,烦恼难结,烦恼苦结。
来,如今放开容颜喜笑,握手相劳;
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
听身后一片声欢,争道解散了结儿,
消除了烦恼!

张幼仪的烦恼结却是终生没有解开。

今天的中国人已经把自由恋爱视为与生俱来的权利,但中国本来是没有自由恋爱这个传统的(西方也不是一开始就有)。民国后虽然旧式婚姻面临淘汰,以爱情为基础的新式婚姻成为正途,但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才算恋爱。徐志摩是现代爱情表述的先驱者之一。他离婚后,老师梁启超写信来责备他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又说爱情可遇而不可求,徐志摩就回信写下那句著名的爱情宣言:『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 林徽因是小三吗?
应该说不是。林徽因并没有积极插足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姻。实际上徐志摩在英国闹离婚时她才16岁,还在上中学。但她还是脱不了干系,因为从徐志摩这方面来说,的确是因为她的出现才让他下决心结束那场“无爱的”婚姻。

林徽因到底爱没爱过徐志摩?这个问题虽然很八卦,却惊动了好些学者出来考证,因为这多少关系到她的形象。这样一个才貌双全、几近完美的女性,如果故意地给同样传奇的张幼仪造成了痛苦,那美好形象就会损害不少。

前些年热播的电视剧《人间四月天》就引起了当事人后辈们的强烈抗议。话说那部由王蕙玲著编剧的电视剧的确与事实出入很大,最大的败笔是着力渲染一男二女三角恋的狗血剧情。电视剧播出后,徐志摩的堂侄徐炎就说电视剧既歪曲了胸怀大志的徐志摩,也丑化了才情飘逸的陆小曼。

不久林徽因的一双儿女也炮轰该剧,说林徽因与徐志摩之间只有友谊没有爱情。女儿梁再冰说:“徐志摩是我家两代人的朋友。他曾经追求过年轻时的母亲,但她对他的追求没有做出回应。他们之间只有友谊,没有爱情。”梁再冰还特别强调:“破坏另外一个家庭而建立的婚姻是她感情上和心理上绝对无法接受的,因为她自己的母亲就是一个在没有爱情的婚姻中受到伤害的妇女。”儿子梁从诫则要反问:“为什么徐爱林,林就非得爱徐呢?”(注释3)

不过梁家姐弟的话并没有形成公论,反而引发了争议。争议的好处是,过去的很多史料被重新翻了一遍,人们对徐志摩、林徽因当年的感情发展又有了深入认识。现在大家公认的一点是,最早放出风来说徐志摩是因为林徽因才离婚的,是徐志摩的表弟陈从周。他花了好大精力编撰了《徐志摩年谱》,里面就说林徽因和徐志摩在英国时已经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林徽因要求徐志摩必须先离婚才行,可是等真的离了婚,两人却因为什么小误会而分手。这本年谱早在1949年就出版了,也叫是说林徽因顶着这个“小三”的帽子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而1997年出版的《小脚与西服》里面,又重复一遍这个说法。

但有学者考证后指出,“林徽因插足”的说法都是一个来源,就是张幼仪本人。陈从周也是从她那里听来的。离婚对张幼仪的打击太大,她可能是把林徽因假想成了情敌。有很多证据显示林徽因不可能插足。从张幼仪出国与丈夫团聚到离婚,时间还不到一年。这时林徽因只有16岁,并有父亲林长民的监管,纵然是情窦初开,也不可能与一位年纪比她大很多的有妇之夫搞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据知情人回忆,林徽因第一次见徐志摩时还要管他叫“叔叔”。而且当徐志摩在柏林与张幼仪签署离婚协议时,林长民早就带着女儿回国,离开英国已经小半年了。徐志摩在正式离婚后又回剑桥待了几个月,然后也回国去了(博士学位当然是又不要了),不过等他再见林徽因时,林长民已经在和梁启超商量儿女婚事了。

可是徐志摩的确是对林徽因动了心的。林徽因为什么拒绝徐志摩?这其实是个伪问题,倒不如问林长民为什么拒绝了徐志摩做女婿?这应该不难理解:徐志摩已婚。当时自由恋爱尚未形成风气,而在包办婚姻中,市场行情很不一样,男人有过婚史也是要减分的,家境比较好的女方不会把他们做为首选。况且人家徐志摩的太太明明还在,而且是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张君劢的妹妹。

仅从世俗的角度看,已足够推测林长民的想法。然而实情永远比猜想更为曲折。后来学者们发现,徐志摩与林长民的关系也很不一般,甚至是在同性恋爱的边缘打转转。《小脚与西服》一书里张幼仪回忆说,在沙士顿生活的那段日子里,徐志摩总是每天早上吃完饭就匆匆忙忙出去理发,后来她才知道其实是要去拿信。张幼仪一直认为,那是徐志摩与他在伦敦的女朋友天天在通情书,还都拿英文写。但从出土的资料来看,情书倒是情书,却不是跟女朋友通信,起码不全是。鱼雁往返的另一头不是林徽,因而林长民。他们是在玩一种性别错位的感情游戏。当代学者韩石山介绍说:“林长民也是很新潮的人,跟徐志摩玩起了近乎‘同性恋’的一种通信游戏。徐志摩假装是个有夫之妇,林长民假装是个有妇之夫,两人有了婚外情,你给我来封信,我给你回封信,来往不断。林长民的信,徐志摩保存下来了。1925年冬林长民去世后,徐志摩当时正在主编《晨报副刊》,曾将林长民的一封信发表,还加了按语说明是怎么回事。”

在英国的那段日子,林徽因与徐志摩的关系并无明显越界,却播下暧昧的种子,以至于后来又生出许多故事。专家们都同意,徐志摩在1922年下半年放弃剑桥学业回国,主要是冲着林徽因去的,但是回国后发现又多了一层阻力,就是他的老师梁启超。韩石山在《碧水蓝天林徽因》一文中对这段故事有精彩解说。据他的分析,徐志摩刚回国时,对林徽因的追求来势汹汹,却被林长民“以柔克刚”地化解了。与此同时,身在北京的林长民又与身在上海的梁启超频频通信,抓紧时间把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婚事议定,而且林长民更着急,希望赶紧举行个订婚仪式,梁启超反而要先给自己的长女梁思顺写信征求意见。最后是梁启超表态,让两个年轻人先谈一段恋爱(他是反对包办婚姻的),并且要他们去美国把学业完成以后才能正式结婚。

事情能够圆满解决,三方都没有破脸,有一个很要紧的原因是林徽因和梁思成这两个年轻人彼此能够接纳对方。林徽因那样的美女是人见人爱的,梁思成并不是那种风流倜傥很讨女人喜欢的人,但家学渊源,满腹诗书气自华,林徽因就算不会陷入热恋,起码跟他在一起会很安适。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梁启超与徐志摩之间有一次通信,后被胡适做为对志摩的纪念而公开发表,里面的话人们耳熟能详。梁启超批评徐志摩不该抛弃张幼仪,又说爱情这事可遇而不可求。徐志摩回信时毫不让步,说那种庸俗的道德他不屑,而且阐述自己的爱情观:『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师徒两个这一回合的交锋,在说大道理,其实也是在说私事。(注释4)

林徽因与徐志摩的故事还远没有结束。事实上他们之间的暧昧一直纠缠到徐志摩的突然死亡。

徐志摩回国后那两年的日子过得极为忙碌充实,对林徽因的思恋只是他生活的一小部分。他与绝大多数海归一样,回国后需要靠自己的力量开创一番事业,况且他本来有这雄心。他的硕士文凭是经济专业,但在英国的两年已把心思全部放到文艺上,回来后也不谈经济政治,而是主攻文学,四处投稿。他的几首成名作就是在1923年发表的,比如《月下待杜鹃不来》、《哀曼殊菲儿》等。著名的新月社也在1923年有了雏形,徐志摩成为其灵魂人物。另外他还忙着跟其他文人打笔仗,对手除了一些新出道的文艺青年,也有郭沫若这样的成名人物。1923年他结识了胡适,可以说是遇到了贵人,事业再上一层楼。

1924年中国文坛有一件盛事,就是泰戈尔访华。正史上对这次事件的意义有不同评价,但在八卦史上,泰戈尔这个须发飘飘的印度仙翁把一干风流人物聚集到了一起,搞得情丝乱绕。这次访问是由中国的一些社团出面邀请,具体接待人员包括徐志摩、林长民、张君劢,当然还远不止这几位。其中徐志摩担任翻译,唱了主角。泰戈尔到北京时,林徽因也去凑了个热闹。那时她已中学毕业,很快就要和梁思成一起到美国念书了。结果林徽因的出现引来一帮追星族,她与泰戈尔的合影也上了报,其中有一张上面有徐志摩。合照立刻激发了人们的想象,记者热情地赞美道:『林小姐人艳如花,和老人挟臂而行,加上长袍白面、郊荒岛瘦的徐志摩,犹如苍松竹梅的一幅三友图。』可是梁思成也跟泰戈尔、林徽因有过合照,就不见有人替他美言几句。

更大的盛会是泰戈尔过生日。1924年5月8日这天,新月社借着为泰戈尔祝寿的机会演出了诗瓮的一个舞台剧《齐德拉》(Chitra)。这一天几个八卦传闻的主角都出场了:林徽因演女主角(公主齐德拉),徐志摩演爱神,梁思成设计布景,陆小曼在礼堂门口买票。当时风华正茂的陆小曼,风头绝对不输给书卷气十足的林徽因。(注释5)

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热情,前一段因她与梁思成的关系而暂时搁置,但是给泰戈尔访华这一搅合,旧情立刻复燃。后人从徐、林二人留下的诗歌、散文、信件、以及旁观者的回忆录,大体推测出当时的情景,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徐志摩与林徽因曾经单独相处,而且两人都很动情,可是除了留下一些美好而伤感的回忆之外,也没啥其它事,多半林徽因还趁机摊牌,明说了他们不可能在一起。5月20日徐志摩陪泰戈尔去太原,林徽因跟着好多人一起去火车站送行。徐志摩抓紧时间给林徽因写信,一直写到火车要开了,信只写了一半。这封半截信被泰戈尔的秘书恩厚之在火车上抢走,没让林徽因看见。不过辗转半个世纪后,我们这些不相干的读者都满足了窥视癖,看到那封信上说的是:『离别!怎么的能叫人相信?我想着了就要发疯,这么多的丝,谁能割得断?我的眼前又黑了!』一个月以后,林徽因跟梁思成一起去美国了。

等学业完成再见时已是1930年,物是人非。林徽因之父林长民早已死于战乱,北京已经改名叫北平。徐志摩与陆小曼不但谈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还结了婚,林徽因也与梁思成在温哥华结为夫妇。不过1931年徐、林二人还是在北京(北平)渡过了几个月比较亲密的日子,当时林徽因因肺病到香山修养,住在双清别墅的旁边,梁思成则在东北大学教书。徐志摩在北京做教授,主要是挣钱养家,而陆小曼留在上海就是不肯跟他一起北上。不过千万别以为徐、林二人这样就可以单独相处了。林徽因当时是带着女儿跟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而徐志摩每次去见林徽因时,总是邀请林徽因的堂弟林宣陪同。看来两人对自己的处境都很明白,所以发乎情止乎礼,主要谈文学。林徽因给后人留下为数不多的文字,有很多就是那段日子里写的。至于他们这样算不算精神出轨,就众说纷纭了。


◆ 徐志摩和陆小曼:“爱眉小札”预告后来的悲剧
陆小曼和徐志摩有五年的婚姻生活,是他名副其实的爱妻。徐志摩对她极好,仿佛他欠张幼仪的情债全都还到了陆小曼身上。但两人的婚姻生活实在谈不上美满,可以说是场悲剧,正如小曼的母亲所说:『小曼连累了志摩,志摩也连累了小曼。』徐志摩的突然死亡更是给这场婚姻加上了一个奇异的尾声。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悲剧简直是难以避免,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场桃花劫。关于二人最初如何相识,说法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时间是1924年,地点是在北京。那时陆小曼早已是北京社交界的名人,并且已经与王赓结婚。在那个小圈子里,男女的作风都相当新潮,陆小曼成虽然成了王太太,但是照样出来玩,交往的对象也不限男女。陆小曼先认识了胡适,后来认识了徐志摩。

1924年下半年,徐志摩经历了一次可怕的感情空档。泰戈尔回国了,一场文人的盛宴终告结束,而林徽因也出国了。这期间徐志摩同时与两位才女发展了超乎寻常的友谊,一位是凌叔华,另一位就是陆小曼。凌叔华也是有可能跟徐志摩谈恋爱的,但那时她正爱着陈西滢。而陆小曼与王赓结婚已经两年,感情出现裂痕,这两个空虚的人碰到一起,岂非天意?

徐志摩偏偏又认识王赓,并且成了朋友(当时他们那个圈子里还有个名人是亦文亦武的蒋百里)。王赓对陆小曼那种文学女青年是应付不来的,所以乐得把她托付给那帮文人朋友,让他们陪她玩。据韩石山先生的推测,徐志摩与陆小曼陷入热恋,并且在1925年1月的某日“越过了男女之大防”(注释6)。有过这样的亲密接触之后,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浓,终于超过了王赓以及陆小曼父母能够接受的底线。在巨大压力之下,徐志摩借口去欧洲会见泰戈尔,在3月份出国了。在欧洲飘荡了几个月,到7月份回来后,发现还是无法斩断情丝,于是接下来他就与陆小曼开始了先离婚后结婚的艰难历程。其实陆小曼的离婚办得很快,王赓到10月份就让步了。可是两人又折腾了一年才举行婚礼。婚后两人的甜蜜时光却相当短暂,大部分日子是在深刻的分歧中渡过的。

《爱眉小札》是徐志摩的日记,里面所有内容都是写给陆小曼的,跟情书差不多。这部分日记的写作时间是1925年8月、9月,正值陆小曼与王赓离婚前夕。如果联系到他们婚后的生活,会发现早在那时两人的很多矛盾就已经显现。比如陆小曼的任性与挥霍,徐志摩在8月9日的第一篇《爱眉小札》中就说:『眉,你今天说想到乡间去过活,我听了顶欢喜,可是你得准备吃苦。总有一天我引你到一个地方,使你完全转变你的思想与生活的习惯。你这孩子其实是太娇养惯了!』;8月27日的日记写得更明白:『我不愿意你过分“爱物”,不愿意你随便花钱,无形中养成“想什么非要到什么不可”的习惯;我将来决不会怎样赚钱的,即使有机会我也不来,因为我认定奢侈的生活不是高尚的生活。爱,在俭朴的生活中,是有真生命的,像一朵朝露浸着的小草花;在奢华的生活中,即使有爱,不能纯粹,不能自然,像是热屋子里烘出来的花,一半天就衰萎的忧愁。论精神我主张贵族主义;谈物质我主张平民主义。』

陆小曼要离婚,阻力除了来自王赓也来自母亲。从日记里看,小曼似乎在离婚这事上头也是懒散的,每天总要睡到很晚才醒,惹得志摩干着急。对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情况里会是女方着急,男方拖沓,但他们的情形完全倒过来,是徐志摩一遍一遍地催促着,并且不断质疑小曼对他究竟爱到什么程度:『我六时就醒了,一醒就想你来谈话,现在九时半了,难道你还不曾起身,我等急了。』、『我所最要知道的是,眉呀,我是否你“完全的必要”,我是否能给你一些世上再没有第二人能给你的东西,是否在我的爱你的爱里你得到了你一生最圆满,最无遗憾的满足?』、『日记已经第六天了,我写上了一二十页,不管写的是什么,你一个字都还没有出世哪!』、『十二点了。你还没有消息,我再上床去躺着想吧。十二点三刻了。还是没有消息。』、『眉!难道这几个月来你已经看够了不成?』...... 结婚之后,陆小曼的种种懒散不振作的行为更加让徐志摩伤透脑筋。

徐志摩抱定一种极为神圣的爱情观。早先在给张幼仪的信里就说:『无爱之婚姻无可忍,自由之偿还自由,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在《爱眉小札》中,他的爱情理念更加得到肆意发挥。他写到:『没有一个灵性不是深奥的,要懂得真认识一个灵性,是一辈子的工作。』、『眉,这恋爱是大事情,是难事情,是关生死超生死的事情——如其要到真的境界,那才是神圣,那才是不可侵犯。』、『知真爱不是罪(就怕爱而不真,做到真字的绝对义那才做到爱字),在必要时我们得以身殉,与烈士们爱国,宗教家殉道,同是一个意思。』在徐志摩眼里,恋爱不但神圣,而且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听着:你现在的选择,一边是苟且暖昧的图生,一边是认真的生活;一边是肮脏的社会,一边是光荣的恋爱;一边是无可理喻的家庭,一边是海阔天空的世界与人生;一边是你的种种的习惯,寄妈舅母,各类的朋友,一边是我与你的爱。』

徐志摩先是抛弃了发妻,而且不顾她已有身孕,后来是窍走朋友的老婆,这些行为都违反世俗道德。但他绝不苟且,而他在当时引起社会震撼的,并非他的行为,恰恰是他的鲜明态度。其实上流圈子里从来就很乱,但是差不多所有人都是骨子里男盗女娼、表面上却绝不捅破那层窗户纸。这是习俗观念使然。在这点上与徐志摩形成两个极端的是张学良。张少帅与不止跟一个有夫之妇上过床,但是他绝对不会发表什么爱情宣言,晚年谈到年轻时的“女朋友”们又说:『男女关系要说保守,也要看是怎么个情况。我跟你讲,这个事情,我现在常常说这么一句话,人就是一张纸蒙住脸,别把那张纸揭开,你要揭开了,那后幕就不定是怎么回事,你别揭开......人就是一张纸,你别揭穿,你要揭穿就那么回事。』

但徐志摩的理想主义会让很多人都受不了,就算是陆小曼恐怕也吃不消。小曼固然有好多缺点,但徐志摩要求她把全部身心都奉献给爱情,也是不近人情。爱情至上的徐志摩,无论对陆小曼还是对林徽因,都有自己一厢情愿的成份,而这注定造成悲剧。

。。。。。。。。。。。。。。。。
(注释1)徐志摩研究专家韩石山先生就是这么看的。

(注释2)《小脚与西服》这本书的内容或许有偏颇。原著是英文,执笔者是张幼仪的侄孙女,书中有一个暗含的主题,就是要揭示那个时代中国妇女的遭遇。所以说这是一本有明确写作目的的书,取材是围绕“妇女受苦受难”的中心来进行的。

(注释3)梁再冰、梁从诫对电视剧《人间四月天》的批评,参见网文《徐志摩与林徽因之间到底有无爱情?》

(注释4)梁启超信上的原话是:『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之将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痛苦。”甚至含蓄的批评道:“况多情多感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贴也极难,所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徒以烦恼终生而已而。』
徐志摩的回信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情之心血,明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与这两封信一同被胡适公开的,还有一封是徐志摩写给张幼仪要求离婚的信。

(注释5)关于陆小曼在《齐德拉》剧上演当天的情形,参见韩石山的书《徐志摩与陆小曼》。书里介绍说,当时有目击者看到陆小曼在门口买票:
『排练和演出的具体情形,有一位叫赵森的先生当年全看到了。...... 礼堂门口,就数小曼一人最忙,进来一位递上一册说明书,同时收回一元大洋。赵森在旁边,看她手忙脚乱的情形,看她那瘦弱的身躯,苗条的腰肢,眉目若画,梳着一丝不乱的时式头———彼时尚未剪发———斜插着一枝鲜红的花,美艳的体态,轻嫩的喉咙,满面春风地招待来宾,那一种风雅宜人的样子,真无怪乎被称为第一美人。偏不凑巧,他正看的得意,陆小姐发了脾气了。原来这时进来一位大爷,在接过陆小姐说明书的时候,尚是笑眯眯的一脸和气,及至一听是要一块钱,立刻变了颜色,把说明书往地上一丢,转身就往里跑,人生得胖,几乎撞着了陆小姐的膀子,气得陆小姐连声骂“下等动物”。陆小姐受了侮辱,恼了,不干了,说明书撒了一地,掉头就走。立时起了纷乱,慰问,劝解,嘈成一片,他也懒得再看下去,就进里面去了。』

(注释6)参见韩石山的《徐志摩与陆小曼》一书中“翡冷翠的一夜”一节。

作者:阳光在多城海天文学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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