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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 为朱令不再沉默 :“我也是 S Z 的室友.尽管多年来我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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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 为朱令不再沉默 :“我也是 S Z 的室友.尽管多年来我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   
月白风清
[博客]
[个人文集]




头衔: 海归上校

头衔: 海归上校
声望: 学员

加入时间: 2004/07/11
文章: 1333

海归分: 63852





文章标题: [转帖] 为朱令不再沉默 :“我也是 S Z 的室友.尽管多年来我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 (4158 reads)      时间: 2013-5-05 周日, 13:35   

作者:月白风清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转帖]


作者:为朱令不再沉默 时间:2006-01-03 00:13:13
  我也是 S Z 的室友.尽管多年来我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
  
  我们宿舍的关系,应该说,表面上正如别人说得那么好.
  可是,女孩子之间的很多很多东西,谁能说得清楚呢.
  
  警察来我们房间搜过一次,不过"太阳正暖"并不在场.后来我也没有告诉过她.
  
  其他的事情,等我整理一下思绪再说吧.



作者:还能说什么呢 时间:2006-01-03 00:14:23
  恩,"为朱令不再沉默" 是我老婆.
  这件事情,这么多年,一直是压在她心头的一个阴影.
  
  她现在说出来,也算有所解脱吧



作者:美女大佬 时间:2006-01-03 00:23:30
  如果我没有记错,你们两个就是在朱令班级通讯录上不再露面的那一对。
  
  为朱令不再沉默" 是你们班一年级时候的班长,还能说什么呢是那个喜欢踢足球的。
  
  这些都是我看的前面帖子里的内容推断出来的。
  
  我相信自己应该没有搞错。
  
  理解你们过去的沉默。
  
  祝福朱令和朱家父母。



作者:飞越远山 时间:2006-01-03 00:33:21
  作者:美女大佬 回复日期:2006-1-3 00:23:30
  -----------------------
  回得太快鸟~!当然,都是“为朱令不再沉默”的错!




作者:信江之南 时间:2006-01-03 01:28:04
  我想告诉大家,没有公安破不了的案子,只要是公安下定决心要破的!这种校园投毒案不是什么疑难复杂案件,学刑侦的应该很清楚,只是小儿科而已。其实在校园发生的案件都是比较简单的,社会上的一些案件才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我们那里很多一点线索都没有的无头案件,凶手和被害人简直八杆子打不到一块,都能被公安通过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而侦破,在10年前,社会的关系和生活也远比今天单纯简单很多(记得那时候好像还有粮票的),没有现在这么复杂多样。现在学校寝室都有宽带和电话,我们那时候连call机都没有,可是有人居然都有摄像机了,而且去清华拍了一通。
  当时可能是掌握了很多证据和线索,但是十年了,这些档案资料有没有保存还是个疑问,当事人的回忆也模糊遥远了,会有幻想型回忆和选择性回忆出现。
  有人说SW家庭条件好不可能争什么,这可能是从男人的角度来看,也有可能是SW当时太年轻,从小在宠爱中长大,处处都出风头,做事有点不计后果,20出头的年轻女孩懂什么啊,很多家境优越的人如果没有好的后天教育,会发生这样,清华的学生已经不止一次让我们吃惊了。
  从和朱令周围的人都没有一点接触或误服铊来看,这是很熟悉的人的定向投毒,不然的话很有可能被其他人误服。 这也很简单,我们可以做个实践的试验,去不是很熟悉的人那里定向向某人投毒,很有可能就会被其他人误服,我们这里也有很多投毒案,基本都会有好几人中毒,更别说此案的投毒不仅仅是一次。如果不是很熟悉的人,不被其他人误服的概率为零。
  我只能说到这里,其它的大家自己去想。



作者:notme2 时间:2006-01-03 01:44:14
  
  哇哇哇哇哇,真的假的???
  朱令屋里只有4个人:朱令,孙维,太阳正暖,还有"为朱令不再沉默"?虽然有两个没有露出真名,但她们互相之间应该知道谁是谁吧!薛刚,和那位邱先生也知道她们是谁吧?
  若这"为朱令不再沉默"是假的,混淆视听啊。(求证!!!)
  若这"为朱令不再沉默"是真的,内幕要出来了!!!而且很佩服"为朱令不再沉默"。



作者:美女大佬 时间:2006-01-03 08:57:48
  为什么这些孙维的同学措辞文风如此相似?
  
  就那么几个女同学吧,沉默十年,跑了出来,还性格这么像?



作者:美女大佬 时间:2006-01-03 08:59:22
  竟然还有人威胁贝志诚先生了。
  
  冷笑一声。
  
  孙维果然强啊。
  
  

作者:细腰女 时间:2006-01-03 10:08:41
        事情真相暂且不管,只是有一点小女子不懂!大家请看主帖发表时间,再看看沙发上自称孙维同学的回帖时间,其间不超过两分钟,却写了那么一大段,显然是有备而来!
      


作者:mitbbs_talk 时间:2006-01-03 10:11:18
  作者:细腰女 回复日期:2006-1-3 10:08:41   
  ------------------------------------------------------------
  同学,考古要认真。答案就在前几页的的帖子里。人家说了孙维事先发帖给她。她已经写好了回帖。孙维发了帖后,她就copy & paste过来了。



作者:Deneir 时间:2006-01-03 14:37:16
  作者:为朱令不再沉默 回复日期:2006-1-3 00:13:13 
        我也是 S Z 的室友.尽管多年来我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
        我们宿舍的关系,应该说,表面上正如别人说得那么好.
        可是,女孩子之间的很多很多东西,谁能说得清楚呢.
        警察来我们房间搜过一次,不过"太阳正暖"并不在场.后来我也没有告诉过她.
        其他的事情,等我整理一下思绪再说吧.
  -----------------------------------------------------------
  “太阳正暖”在这件事上的说法跟其同学“为朱令不再沉默”不一致。
  能否请“为朱令不再沉默”可能的话回忆一下当时是否有咖啡杯?在谁的箱子里?这个咖啡杯是被谁用什么方法清洗?
  这几个问题也许你已经记不清楚或者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没关系,因为即使是同宿舍的同学也不可能了解所有事情,所以不要太肯定。只要多人互相验证,总能还原出原来的面貌。



作者:句且 时间:2006-01-03 17:02:28
   疑点一:孙在十年冤屈后丝丝入扣地堵住了“天红”一文的漏洞但是根本没有触及细节。
     “1994.12,朱令第一次中毒,在同仁医院住院一个多月。1995寒假过后开学一周,朱令第二次中毒。”大家注意这里!寒假后的一周朱再次中毒。那么寒假后第一周的课程表和朱在民乐团的活动日程是公开的,除去这些公共时间朱在剩余时间最可能跟谁单独在一起?注意是“单独”!因为投毒的人绝对不会选择有第三人在场的时候下 手。对这短短一周时间中发生的事进行排查要容易多。
     试想一下一个正常人在蒙冤数年后会发出怎样的呐喊?如果是我,我一定会详细叙述我是如何如何不具备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而孙文只是忙于堵漏。在作案动机上也只是简单驳斥贝的“演出竞争说”。
    
     疑点二:孙在布局谋篇后不是急着上来申冤却忙着到处给其幕僚发文。这是一正常倍受冤屈的人能做到的吗?大家设身处地想一下换做您您会这么做?
    
     疑点三:太阳正暖的第二篇文章中看着似乎是漫不经心地提到男朋友一事实际上是要转移大家注意力。因为单就声明本身以及多年来的争论没有必要提及此。试想当初调查时这样重要的关系人能不被讯问?多年来无人提及更不被朱家怀疑正说明他毫无动机。欲盖迷彰!会砸到自己的脚的1
    
     疑点四:朱孙是班中唯有的两位来自北京的同学且据说一向关系不错,文中没有提及两人关系如何好。(一正常人肯定会列举“看我们有多好多好”我怎么会害她?!!天啦!)朱在94年12月首次中毒发病住院一个月后回校参加期末考试。然后就是一个多月的寒假。倘若是正常的朋友假期肯定也会关心朱的身体的。在此有必要提请朱家父母注意:寒假中有没有谁特别注意朱的身体情况因为朱在刚开学即遭受二次投毒。罪犯显然是预先知道第一次量没有达到其要求的效果。另外首次作案的人一般十分关注结果!朱家父母肯定记得当时的事情。



作者:bbs的砖 时间:2006-01-03 17:09:5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什么这些孙维的同学措辞文风如此相似?
    
    就那么几个女同学吧,沉默十年,跑了出来,还性格这么像?
  
  ======================
  耐着性子看完了,我也发现很多对于同学关系的评价以及行文怎么看都像填表的评语,太类似了。是不是你们在美国呆了这么多年都还没有改掉写评语那种口气呢,还是这些ID之间可以合并一下?

~~~~~~~~~~~~~~~~~~~~~~~~~~~~~~~~~~~

[转帖] [版面:清华大学][首篇作者:dseeker] , 2013年04月27日07:28:19


金亚说,一切都是王琪的错 ( [转帖] “ 4/23 发现一点东西,来扒” ):

首页 -分类讨论区 - 校友联谊 - 清华大学版 - 同主题阅读文章

点击: https://www.mitbbs.ca/article_t/THU/31240927.html

~~~~~~~~~~~~~~~~~~~~~~~~~~~~~~~~~~

[转帖]来自一个网站:

“我猜你从没做过有关毒物的任何实验。因为专业原因,我既使用过剧毒材料,也用过带放射性材料。即使已用过多次,每次使用时都是战战兢兢,从头到手,甚至到脚多层防护,使用后也是反复清洗,生怕沾上一点。我自信胆子在常人中算非常大,所以几个清华有足够化学知识的丫头片子发现自己的室友中了剧毒,在没有确定毒源的前提下,没有一个人恐慌,可以说概率几乎为零。当然你可以争辩几乎为零还不是零,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朱令一再被投毒
寝室女生彼此猜忌相视当如鬼魅
事实是她们空前团结众口一词”

“对于各种推理及各种反证,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应该不太存在无差别处理的情况。例如,控方就对辩方的公开信采取的不太信任的态度。而辩方也对控方的各种分析采取了不采用态度。

我的困惑主要是本来是网络大众对于本案已经披露的信息和不可靠传言,提出质疑。希望有关方面可以给大家一个可以信服的权威结论,或者承认现在没有结论但是鉴于这些质疑开始重新调查这个事件。从这方面讲,大家分歧应该不大,但是俺看到的是大家讨论的反而是要讨论者自己举证。是否大家不能举证,就不能合理存疑?

其实目前对本案的最严重质疑的依据都不太存在信息源差异性的问题。例如,毒品来源,毒品剂量,生活用品被盗事件,宿舍同学的事后反应、学校对事件的事后处理方式、嫌疑人的数目和目标。

对先进方法论一贯很崇拜。但是就俺个人经验而言,常识经常是解决复杂问题的钥匙。”


“我猜你从没做过有关毒物的任何实验。因为专业原因,我既使用过剧毒材料,也用过带放射性材料。即使已用过多次,每次使用时都是战战兢兢,从头到手,甚至到脚多层防护,使用后也是反复清洗,生怕沾上一点。我自信胆子在常人中算非常大,所以几个清华有足够化学知识的丫头片子发现自己的室友中了剧毒,在没有确定毒源的前提下,没有一个人恐慌,可以说概率几乎为零。当然你可以争辩几乎为零还不是零,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转贴,关于偷盗:

根据朱令个人用品二次失窃的线索,只能把嫌疑人锁定在清华化学系,而不是什么其它外面的人。

第一次发生在朱令宿舍,


根据卡拉整理的资料 : https://www.bachinese.com/forum/read.php?tid=8656


1995-04-28
朱令父母通过朱令舅妈找到时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方渝教授,朱令舅妈在薛方渝家提出报案的要求。薛方渝教授当即请示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请示后薛方渝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出所副所长的保卫部长报案。(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1995-04-28-----1995-05-07
朱令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当天来查看的民警事后告诉朱明新夫妇,钱散落在地上;与朱令联络过的清华一位老师告诉他们,朱令的杯子后来在同学打扫卫生时,在宿舍床底下被发现。(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

吴承之说:“据当时勘察现场的民警后来跟我们说,钱撒了一地,其他同学的东西都没丢,唯一不见的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朱令用过的不锈钢杯子也被扔到了床下,我们怀疑凶手在消灭投毒证据。”(来源:《新闻晨报》2006年1月11日的报道)
======================================================== 

是派出所所长当时打电话给朱令宿舍的其他同学,说朱令是被投毒,要她们保管好她的东西。(这里,狠狠鄙视一下这个所长的智商)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出现,如果是宿舍外的人投毒,他是如何知道派出所“要宿舍同学保管好朱令用品”这件事情的?然后趁派出所动手之前来制造个朱令用品失窃? 

还有,当时是宿舍的哪一个人接了派出所所长的那通电话,她又告诉了谁?



第二次:
https://cn.ibtimes.com/articles/26581/20130419/313668.htm

朱令的母亲朱明新曾告诉记者,朱令在清华大学的物品于1998年第二次被盗。由于清华主动赔偿,态度很好,朱家就一直未将此事公开。

1998 年12月,朱明新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时,发现朱令的相机、蜂蜜、咖啡等不见了。而公安部门早在1995年就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在化学系办公室,并给了朱家一份物品清单。化学系对此的解释是"系里搬了几次家,也许是装修工人偷的",主动赔偿朱家3000元。有记者曾联系清华化学系主任薛芳渝,他拒绝接受采访。
=================================================

这里,朱令母亲说“朱令在清华大学的物品于1998年第二次被盗”,只是她在那个“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的时候才被告知的。
真正失窃的时间应该在1995-05----1998-12,即公安部门在1995年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在化学系办公室之日算起。
那么有谁知道化学系办公室有封存的朱令用品?有谁可以随便进出化学系办公室?

在1998年12月 朱令母亲“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之前,清华化学系办公室发现东西失窃了吗?如果是,为什么没有及时告知公安和朱令父母?如果不是,那是不是意味着朱令母亲若不去“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这第二次的失窃到今天都没有人知道?

“不议论凶手是谁是反常的。同时游民说【“在这几封email的信息里没有关注真凶”和“她们从来不关注真凶”不是一回事,后者才有推论价值】。
很好,这个我完全同意,那么请举证,孙等不是十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在洗刷自己么,那么这么简单的证据为何没有?倒是反证出现。

2.第二个大前提是恐惧感,这个与上一个不同,这个是可验证的,因为1是私下的,而这个是大家都看得见的,比如换锁、锁门、看紧自己的杯碗等等。
但是,很可惜,如果真有恐惧发生,不仅同室这么多年未见提及,连周围寝室发贴也未曾提及分毫,这个合理吗?如果又是反常,说明什么。

3.朱的私人用品失窃,是个毁赃灭迹,这个在那份貌似公安的文章里也承认,这个无需再推理了吧。
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真的存在,说明不是误服,说明真是下毒,这个大前提应该没争议了,剩下的是谁有嫌疑的问题,可以有多个嫌疑人选择。

4.公安只询问了孙,放了后,没有再询问同室的金王或其它寝室,这个大前提也无争议吧。

所以啊,那还说什么啊?”



请看链接中间部分的截图,图片和文字部分:

https://bbs.tianya.cn/post-funinfo-4092499-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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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白风清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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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 为朱令不再沉默 :“我也是 S Z 的室友.尽管多年来我不愿意回忆起这件事... -- 月白风清 - (7096 Byte) 2013-5-05 周日, 13:35 (415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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