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在金融业里混的,喜欢这个行业的感觉是因为银行家认为自己是市场里的上帝:央行通过决定利率来告诉大家怎样花钱以及何时花钱,投行和商业银行通过Channel fund来宣布谁是Loser,谁是Winner。美国学校里的一个教授第一节课就告诉大家:”your job is to transfer money from dumber to smarter”。所以,对银行家来讲,真正的风险只有两类:Adverse selection 和Moral Hazard。其它任何风险都是技术层面的,可以通过系统设计和产品创新来解决。 现代银行业和金融市场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Corporate Governance。在具体实现上,美国是以证券市场为主,日本是以商业银行为主,谈到欧洲的模式,一定要把英国和其他大陆国家分开,英国和美国是一脉相承,其他大陆国家虽然也有比较发达的证券市场,但大企业的治理模式也是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圈子里称之为”莱茵企业模式”。
其他人的利益都考虑完了,现在该考虑国有股自己了。放弃表决权,第一个担心是被别人涮了。这里面最大的风险就是被人把企业贱卖了,这一点好说,大不了我保留这一项权利,别的我一概不管,被人收购的事我还是要发表意见的。经营上的道德风险也有许多。但关键问题是What if Scenario Analysis.即如果我把自己的权利交给别人,是不是这些风险还在,甚至更大?从过去20年的经验看。没有一个市场主体能经得起考验。反正操心也是白操,干脆当甩手掌柜的算了。因此,问题的核心变成:国有股如何在需要的时候变现?解决这个问题,原则是1。不能冲击证券市场,2。不能沦为任何个人谋取利益的手段。我觉得,一部国有资产管理法是必须的。国有股是国家财产,没有法律依据,现在部委,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都可以随意处置,太荒谬了。国有资产管理法应该明确规定国有股可以用来干什莫,不能干什莫。比如,国有股可以用来奖励管理者,卖给基金类的机构投资者或每国有企业回购。不能以任何形式卖给个人投资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