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行为可归为使用侵权行为、销售侵权行为、商标标识侵权行为和辅助侵权行为四大类。辅助侵权是指故意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资助或者帮助而构成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仅从行为人本身的行为举止上看,此行为似乎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但由于该行为的最终目的在于促成或者直接导致商标侵权者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而必须依法认定和惩处这种辅助商标侵权行为。
u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56条: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或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u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8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u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非法销售关键词)等欺骗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