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随风而入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转自"联合早报"
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降至50亿美元
(北京综合讯)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将部分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的机构资产规模要求由100亿美元降至50亿美元,同时缩短资金的锁定期。
自9月1日起生效的《管理办法》注明了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的各类投资机构的资产规模。
属于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者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在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保险公司则是要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证券公司须经营证券业务30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10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商业银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内,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至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必须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另外,《管理办法》也规定,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同时,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中国是在2002年11月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至今,已经有45家外资机构合计获得75亿美元的QFII投资额度,也就是外资机构可以投入中国资本市场,包括债券、A股、凭单及基金等的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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