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7号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7号   
安普若
[博客]
[个人文集]




头衔: 海归元勋

头衔: 海归元勋
声望: 大师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4/02/21
文章: 26038
来自: 中国美国的飞机上
海归分: 4196257





文章标题: 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7号 (1690 reads)      时间: 2007-3-05 周一, 06:31   

作者:安普若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4〕67号 2004年8月20日)

中国证监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规范境内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是指上市公司有控制权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到境外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

二、所属企业申请到境外上市,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市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对所属企业的出资申请境外上市。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

(四)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五)上市公司与所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独立,经理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六)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企业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前总股本的10%。

(七)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八)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事项,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依法就下列事项做出决议:

(一)董事会应当就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是否符合本通知、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方案、上市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及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做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东大会应当就董事会提案中有关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方案、上市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及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所属企业安排持股计划的,独立董事应当就该事项向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该事项独立表决并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机构名单的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其维持持续上市地位的财务顾问(以下简称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承担以下职责:

(一)财务顾问应当按照本通知,对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信上市公司在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后仍然具备独立的持续上市地位、保留的核心资产与业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财务顾问应当在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并承担下列工作:

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况;

2.针对所属企业发生的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其他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要信息,督导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财务顾问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上市总结报告书”。

五、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上市公司应当在下述事件发生后次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所属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境外上市申请获得受理。

(三)所属企业获准境外发行上市。

(四)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境内投资者披露所属企业向境外投资者披露的任何可能引起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的重大事项中就所属企业业务发展情况予以说明。

六、财务顾问应当参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出具相关财务顾问报告,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中国证监会比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对财务顾问执业情况实施监管。

七、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到境外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编制并报送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申请实施行政许可。

八、同时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不适用本通知。
[ 2004年12月2日 ]

作者:安普若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 海归论坛 2007-3-05 周一, 06:38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系列:中国证监会对海外直接上市和红筹模式海外上市的监管 (转贴) 海归论坛 2007-3-05 周一, 07:02
中国股市系列:中国证监会成立12年来“落马官员”大盘点(转贴) 海归论坛 2005-1-16 周日, 10:32
全球直播:中国证监会新年联欢晚会(节目单征求意见稿)--zt 海归茶馆 2005-1-07 周五, 14:17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系列:中国证监会拟修订境外上市规定(转贴) 海归论坛 2004-9-25 周六, 07:55
ZT-半导体退税政策取消 中芯国际股价不断下跌, (SMIC 的内部管理。。。) 海归论坛 2004-7-10 周六, 07:59
[分享]国内IT大公司,对毕业新手招聘的待遇 (参考) 海归主坛 2014-12-14 周日, 21:51
【中国股市】政策猜想:如何牵住疯牛? 海归主坛 2007-8-29 周三, 18:56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安普若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发送电子邮件 浏览发表者的主页 QQ号码什么是QQ号码? MSN
  • 政策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67号 -- 安普若 - (2035 Byte) 2007-3-05 周一, 06:31 (1690 reads)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4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